(1)结合长江流域和松辽流域的实际,提出两个流域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内容与事权。
(2)深入调研长江流域和松辽流域流域管理机构和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事权划分和协商机制建设状况。
(3)长江流域、松辽流域的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中的双方权责、结合点与结合方式要明晰,事权划分方案要密切结合流域实际情况,分别突出两个流域的特点,并对事权划分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4)长江流域、松辽流域的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协商机制框架应健全和完善,层次应清晰,且针对性强;并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
3、进度要求:2010年4月下旬完成工作大纲审查;2010年8月提交阶段成果;2010年11月提交送审成果。
四、补助经费
60万元左右。
水文化建设研究
-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研究
一、研究目标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结合水利行业的实际,研究提出我国“十二五”期间水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研究任务
1、必要性分析。通过梳理国家文化发展和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纲要、水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以及水文化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分析制定“十二五”期间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
2、确立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水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要求和发展目标。
3、制定主要任务和战略步骤。基于上述战略要求和发展目标,结合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对水文化建设提出的新课题、新要求,研究提出水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主要途径和建设进程。
4、提出保障措施。根据水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在水文化建设主体、载体、方式、经费投入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保障措施。
三、有关要求
1、总体要求:紧扣课题研究任务开展研究;论点鲜明、论据充足、论证充分;研究成果要既具有创新性和理论性,又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既要反映中华优秀水文化的传承,又要体现时代精神,能够较好满足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
2、具体要求:
(1)研究成果须涵盖水文化建设的主要方面。
(2)研究提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要细化,在继承、发展水文化上要有所创新;保障措施和建设进程须具有可操作性。
3、进度要求:2010年4月下旬完成工作大纲审查;2010年8月提交阶段成果;2010年11月提交送审成果。
四、补助经费
30万元左右。
洪水影响评价法规体系建立
一、研究目标
研究提出洪水影响评价法规体系构架,明确各项法律的规范的具体内容、确定的主要制度等,按轻重缓急计划安排各项法规出台的时间表,提出进一步推进我国洪水影响评价法规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任务
2010年研究任务主要是提出洪水影响评价的法规体系,提出国家层面有关法规的核心内容。具体是:
1、从国务院、水利部、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四个层面,提出洪水影响评价的法规体系的基本构架及框图;研究提出各项法规如《洪水影响评价条例》及《洪水影响评价分级管理规定》、《洪水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洪水影响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流域洪水影响评价实施细则》、《**省洪水影响评价实施细则》等所分别规范的具体对象、范围等内容;研究提出上述法规体系建立的程序和步骤。
2.研究洪水影响评价与水行政许可(如在规划同意书、水工程建设方案、取水许可、排污口设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水文设施保护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之间的关系,提出相互间衔接意见。
3、研究提出水利部、流域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在审批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分级管理权限。
4、按照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造成影响的程度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并据此提出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类别名录。
5、借鉴国外以及国内其它行业如环保等行业建立同类法规体系的经验,研究促进上述法规体系建立的有效机制,包括管理、运行、投入等,提出进一步推进我国洪水影响评价法规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三、有关要求
1、总体要求:从转变防洪减灾思路,强化洪水风险管理的要求和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建立洪水影响评价法规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扣课题研究任务开展研究,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特别注重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好地满足主管部门的要求。
2、具体要求:
(1)紧紧围绕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建立要求的各项立法需求和立法体系构架,进行广泛的资料收集和不同层次的调研,包括对典型流域、典型省、不同行业如环保部门建立类似立法体系的调研,同时与国家防办进行充分沟通,把握课题研究的方向和主管部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