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冷链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分拣包装及加工配送等设施,支持县乡农贸市场经营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立法进程,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
(二)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连锁超市等大型流通企业进行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条。积极探索农产品“农超对接”模式,推动建立更紧密、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增加对接品种和数量,探索农产品现代流通新模式,推进“订单农业”发展。
(三)加强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具备上网条件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拓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覆盖面,引导生产和销售,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加强农村市场运行监测,通过“商务预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利用新农村商网发布农产品流通信息,提高农村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重要农产品市场调控。适时开展食糖收储和投放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维护食糖市场稳定。按照《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规定,做好生猪及猪肉市场调控工作,充分发挥储备的“蓄水池”作用,稳定生猪生产,保护养殖户利益,维护猪肉市场稳定。
四、深入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
(一)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将彩电、手机最高限价提高1倍,冰箱等7类产品最高限价提高25%-75%,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开展新一轮家电下乡产品招标。在现有9类产品外,各地可以根据本地需求增选1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将国有农林场(区)职工纳入补贴范围。加快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继续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
(二)完善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加强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建设,对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进行改造升级,提高销售及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下乡产品从生产、流通、销售到资金补贴全过程无缝隙监管。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立以中标企业责任为核心的质量保障机制,取缔以次充好、骗取补贴等违规操作的企业和销售点。
五、健全农村商贸服务体系
(一)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服务体系。引导支持开展早餐示范工程的企业到县城、重点乡镇建设标准化的餐饮网点,发展满足农村需求的大众化餐饮。指导各地积极发展农村地区的美容美发、沐浴、洗染、回收等生活服务体系,支持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到农村地区建设连锁经营网络。结合家电下乡、建设农村地区的家电维修服务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