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芬兰艺术家RITVA-LIISA KORHONEN、ERKKI KORHONEN到江苏苏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89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1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苏州科文演出有限公司、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联合邀请芬兰女高音歌唱家RITVA-LIISA KORHONEN、钢琴家ERKKI KORHONEN一行2人,于2010年3月13日到江苏省苏州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