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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6.1 血常规
 
 可为血液病的诊断提供线索。其中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采用仪器法或显微镜计数法,血红蛋白采用仪器法或光电比色法。必查项目包括以下5项:
  6.1.1 红细胞总数(RBC)
  【参考值】 男性:(4.0~5.5)×l012/L;女性:(3.5~5.0)×l012/L。
  红细胞减少多见于各种贫血,如急性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等。红细胞增多常见于身体缺氧、血液浓缩、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等。
  6.1.2 血红蛋白(HGB)
  【参考值】 男性:120~160 g/L;女性:110~150 g/L。
  血红蛋白减少或增多的临床意义基本同红细胞总数。
  6.1.3 白细胞总数(WBC)
  【参考值】 (4.0~10.0)×109/L。
  生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剧烈运动、进食后、妊娠期等。另外,采血部位不同,也可使白细胞数有差异,如耳垂血平均白细胞数比指血要高一些。
  病理性白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尿毒症、白血病、组织损伤、急性出血等。
  病理性白细胞减少常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某些传染病、肝硬化、脾功能亢进、放疗、化疗、服用某些药物后等。
  6.1.4 白细胞分类计数(DC)
  【参考值】
  中性粒细胞:杆状核为0.01~0.05(1%~5%),分叶核为0.50~0.70(50%~70%)。
  嗜酸粒细胞:0.005~0.05(0.5%~5%)。
  嗜碱粒细胞:0.00~0.01(0~1%)。
  淋巴细胞:0.20~0.40(20%~40%)。
  单核细胞:0.03~0.08(3%~8%)。
  中性粒细胞增多常见于急性化脓性感染、大出血、严重组织损伤、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安眠药中毒等;减少常见于某些病毒感染、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等。
  嗜酸粒细胞增多常见于银屑病、天疱疮、湿疹、支气管哮喘、食物过敏、一些血液病及肿瘤,如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鼻咽癌、肺癌及宫颈癌等;减少常见于伤寒、副伤寒早期、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后。
  嗜碱粒细胞增多常见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伴有嗜碱粒细胞增高、骨髓纤维化、慢性溶血及脾切除后;减少一般没有临床意义。
  淋巴细胞增多常见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结核病、疟疾、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百日咳、某些病毒感染等;减少常见于破坏过多,如长期化疗、X线照射后及免疫缺陷等。
  单核细胞增多常见于单核细胞性白血病、结核病活动期、伤寒、疟疾等;减少临床意义不大。
  6.1.5 血小板计数(PLT)
  【参考值】 (100~300)×l09/L。
  血小板计数增高多见于血小板增多症、脾脏切除术后、急性感染、溶血、骨折等;减少多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急性放射病、原发性或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脾功能亢进、尿毒症、服用某些药物后等。
  6.2 尿常规及镜检
  不少肾脏病变早期就可以出现蛋白尿或者尿沉渣中有形成份,尿检异常常是肾脏或尿路疾病的第一个证据。
  标本要求:一般应尽量采用新鲜晨尿,阳性检出率较高;其他随机留取的尿液也可,但以留取中段尿为好。女性留取尿标本应避开经期并事先清洗外阴,以防止阴道分泌物混入尿液中,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尿常规检查采用手工操作法或仪器法。尿镜检采用离心沉淀标本,取新鲜均匀的尿液10 ml置于离心管内,400×g离心5分钟。
  6.2.1 尿糖(GLU)
  【参考值】 阴性。
  尿糖阳性可见于糖尿病、肾性糖尿、甲状腺功能亢进、垂体前叶功能亢进、嗜铬细胞瘤、胰腺炎、胰腺癌、严重肾功能不全等。此外,颅脑外伤、脑血管意外、急性心肌梗死等,可出现应激性糖尿;过多食入高糖食物后,也可产生一过性血糖升高,使尿糖呈阳性。
  6.2.2 尿蛋白(PRO)
  【参考值】 阴性。
  病理性蛋白尿可见于各种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盂肾炎、糖尿病肾病、狼疮性肾炎、放射性肾炎及肾内其他炎性病变、多发性骨髓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术后等。
  生理性或功能性蛋白尿,系指在健康人群中出现的暂时性轻度蛋白尿,通常发生于运动后或发热时,也可见于情绪紧张、交感神经高度兴奋等应激状态,这种蛋白尿并不反映肾脏有实质性病变,因此不能作为肾脏病看待。
  6.2.3 尿胆红素(TBIL)
  【参考值】 阴性。
  阳性可见于胆石症、胆道肿瘤、胆道蛔虫、胰头癌等引起的梗阻性黄疸和肝癌、肝硬化、急慢性肝炎、肝细胞坏死等导致的肝细胞性黄疸。实验室技术性误差也可能导致阳性。
  6.2.4 尿胆原(URO)
  【参考值】 弱阳性。
  阳性可见于溶血性黄疸、肝病等;阴性可见于梗阻性黄疸。
  6.2.5 尿相对密度 也称尿比重(SG)
  【参考值】 1.015~1.025。
  尿相对密度受年龄、饮水量和出汗的影响。尿相对密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肾脏的浓缩功能,故测定尿相对密度可作为肾功能试验之一。增高可见于急性肾炎、糖尿病、高热、呕吐、腹泻及心力衰竭等;降低可见于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及尿崩症等。
  6.2.6 尿酸碱度(pH)
  【参考值】 5.0~7.0。
  尿pH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饮食种类、服用的药物及疾病类型。降低可见于酸中毒、痛风、糖尿病、发热、白血病等;增高可见于碱中毒、输血后、严重呕吐、膀胱炎等。应注意室温下尿液存放时间越长,pH值越高(尿素氮分解产生NH4之故),夏季这种现象更突出。
  6.2.7 尿红细胞(BLO)
  【参考值】 显微镜法0~3个/高倍视野;仪器法阴性。
  离心尿标本红细胞超过3个/高倍视野,称为镜下血尿,可见于泌尿系结石、感染、肿瘤、急慢性肾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等;剧烈运动及血液循环障碍,也可导致肾小球通透性增加,而在尿中出现蛋白质和红细胞。女性月经期间易将经血混入尿中,导致尿红细胞增多,需注意区别。
  6.2.8 尿白细胞(LEU)
  【参考值】 显微镜法不超过5个/高倍视野;仪器法阴性。
  离心尿标本白细胞超过5个/高倍视野,称为脓尿,可见于泌尿系统有化脓性病变,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尿路结核等。女性可由外阴或阴道分泌物污染等导致尿白细胞增多,需注意区别。
  6.2.9 管型
  【参考值】 无或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出现异常管型是肾脏病的一个信号,常见于严重的肾脏损害,对诊断具有重要意义。
  6.3 血生化
 
 6.3.1 血糖(GLU) 糖尿病诊断指标。采用葡萄糖氧化酶法,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血后应尽快检测。
  【参考值】 3.9~6.1 mmol/L。
  空腹超过8小时采血血糖浓度≥7.0 mmol/L,或一天当中任意时候采血血糖浓度≥11.1 mmol/L,经复查仍达到或超过此值,诊断糖尿病;空腹血糖浓度介于5.6~6.9 mmol/L之间,应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进一步确诊,OGTT 2小时的血糖浓度≥11.1 mmol/L者,诊断糖尿病。
  6.3.2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肝脏生化检查指标,采用酶法,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仪检测,可对病毒性肝炎等肝胆系统疾病进行早期诊断,并有助于判断疾病的程度、预后。
  【参考值】 <40 U/L。
  6.3.3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肝脏生化检查指标,检测方法和意义同ALT。
  【参考值】 <40 U/L。
  ALT和AST是反映肝细胞损害的敏感指标,在肝炎潜伏期、发病初期均可升高,故有助于早期发现肝炎。ALT主要存在于肝细胞质内,而AST除了存在于肝细胞质之外,还有约一半以上分布在肝细胞的线粒体中。各种肝脏病变(如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损害、脂肪肝、肝硬化等)和一些肝外疾病造成肝细胞损害时,ALT和AST水平均可升高。
  当肝损害较轻时,仅有胞质内的ALT和AST释放入血,故ALT的升高大于AST,一般认为血清ALT高于参考上限值1倍以上,说明肝细胞有炎症、坏死和肝脏损害;严重肝损伤时,线粒体被破坏,其中的AST大量释放入血,致使血清AST水平高于ALT。AST/ALT比值>1可以提示肝炎进展,有显著肝细胞坏死,因此,测定AST/ALT比值有助于判断肝损伤的严重程度。单项AST升高还要考虑心肌和骨骼的病变,特别是心肌梗死时AST/ALT比值常>3,并伴有相应临床表现,不难诊断。
  除肝脏外,其他组织如心脏、脑、肾、肌肉等也都含有ALT和AST,这些脏器的病变同样可引起血清ALT和AST升高;某些生理条件的变化也可引起ALT和AST升高,如剧烈体育活动可有ALT的一过性轻度升高。由于血清ALT和AST升高的原因多种多样,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必要的其他检查手段,仔细分析才能明确诊断。
  6.3.4 血尿素氮(BUN) 血尿素氮是机体蛋白质代谢的产物,测定血尿素氮的目的在于判断肾脏对蛋白质代谢产物的排泄能力,故血尿素氮的数值,可以作为判断肾小球滤过功能的一项指标。但血尿素氮易受饮食、尿量等因素影响,故虽可作为判断肾小球功能的一项指标,但不如血肌酐准确。血尿素氮检测采用脲酶法。
  【参考值】 2.8~7.2 mmol/ L。
  6.3.5 血肌酐(CR) 肌酐是人体肌肉代谢的产物,不易受饮食和尿量因素影响,能更灵敏地反映肾功能,是诊断肾功能衰竭的重要指标,其水平与肾功能的损伤程度成正比。血肌酐检测采用苦味酸法或酶法。
  【参考值】 苦味酸法:男性44~133 μmol/L,女性70~106 μmol/L。酶法;男性53~97 μmol/L,女性44~80 μmol/L。
  当血尿素氮和血肌酐都用“mmol/ L”为单位时,尿素氮/肌酐比值的参考值为25~40。当比值<25时,考虑蛋白质的摄入不足及肾小管急性坏死;>40时,考虑肾前性原因所致。
  由于血尿素氮、肌酐的测定值容易受溶血、胆红素以及药物等因素影响,所以同时升高有诊断意义,肾脏实质性病变时血尿素氮升高的程度较血肌酐更明显。
  6.4 血免疫
 
 6.4.1 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 系用梅毒螺旋体提取物致敏的红细胞微量血凝分析技术检测抗梅毒螺旋体IgG抗体。该试验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均可达99%。该试验在滴度较低(1:20)时容易受血清中存在的嗜异性抗体的干扰,必须进行其他方法的试验来确证。
  【参考值】 阴性。
  6.4.2 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抗HIV)
  艾滋病的病原体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人体感染HIV后,大多数于感染后4~12周可从血液中检测出HIV抗体(抗HIV),最长可于感染后6个月出现,终生存在。抗HIV并非保护性抗体,体检中可作为排除HIV感染的筛检。
  【参考值】 阴性。
  对HIV初筛试验阳性者,要到具有确认资格的实验室或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试验,以排除假阳性结果。

7 体检结论及建议

  7.1 由主检医师详细审查各科检查结果(包括各种辅助检查)及各科医师的意见后,综合判定,作出最终体检结论,亲笔签名后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论要抓住重点、全面衡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者应注明不合格原因。体检结论应尽可能为用人单位提供一个明确参考意见。
  7.2 体检结论主要分以下3种情况:
  1)体检合格:表示受检者的身体状况符合《标准》的要求。
  2)体检不合格:表示受检者患有某种疾病,按《标准》中的某一或某些条款,不合格。
  3)暂时不作结论:一般是指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待明确疾病诊断后才能作出是否合格结论的情况。主检医师应尽可能对查出的阳性体征或异常结果提出相关检查建议。

8 关于体检表填写说明

  8.1 一律使用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格式。封面体检编号按6位数编制,号码编排方法由各单位确定。
  8.2 体检表第2页病史调查部分须由受检者本人如实、逐项填写,并在备注栏中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8.3 《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各科检查栏,由负责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按表中内容,对受检者的身体情况逐科、逐项检查后填写,做到描述规范具体,记录正确。
  8.4 体检结果不得随意涂改。如果医师填写失误需要更正,则应在更正结果旁签本人全名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8.5 凡标有医师签名的地方,均应由检查者亲笔签名,不得用本人印章代替。
  8.6 各科医师在本科检查完毕后,应结合体检标准在建议栏中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对明显不合格者,一般可做单科淘汰,但必须经主检医师审定并在相应栏签字;对需要进一步检查确诊者应提出相关检查建议。
  8.7 各项辅助检查报告单均应附于《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
  8.8 严禁将《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另作他用。

第3篇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



  《标准》几乎述及所有临床医学专业学科,对各类疾病的诊断一般应根据病史、症状、体征及相关辅助检查,综合判定。但与临床所不同的是,作为一种选拔性体检,受检者往往担心查出疾病,影响自己的前途,所以在述及病史、症状时可能避重就轻或予以隐瞒;另外,体检的对象一般为健康人群,体检的目的主要是筛查重要器官的慢性疾病,而不少慢性疾病的早期临床症状也不明显。这些情况的存在给医师诊断造成困难。因此,体检时对《标准》中所涉及疾病的诊断常常只能以检查出的客观阳性表现作为主要依据。为便于医师掌握使用并作出判断及结论,避免对《标准》中的条文产生不同理解,特就《标准》的条文逐条予以解释说明。

1 关于器质性心脏病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1.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2.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3.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4.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1.1 条文解释
  器质性心脏病系指客观检查发现有心脏结构或形态学上改变的各种心脏疾病。心脏病是多发病,严重危及人类健康。大多数心脏病是后天性的,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心肌炎、冠心病、心内膜炎等,少数是先天性心脏病。无论是哪一种心脏病,严重者最终可能发展为心力衰竭。
  1.1.1 风湿性心脏病 严格来说应包括急性风湿性心脏炎和慢性风湿性心脏瓣膜病两种疾病。前者是急性病,体检中难以遇见;后者是风湿性心脏炎累及心瓣膜及其附属结构(瓣膜环、腱索及乳头肌)所引起的病变及其后遗病变,多见于青壮年,最常累及二尖瓣,主动脉瓣次之,其他瓣膜也可受累。
  1.1.2 心肌病 是指以心肌病变为主的心脏病,包括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原发性心肌病是指目前原因尚不清楚的心肌病,分为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型右室心肌病及未分型的心肌病,以扩张型心肌病最为常见;继发性心肌病是指继发于已知疾病的心肌损害。
  1.1.3 冠心病 即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又称缺血性心脏病,绝大部分是由于冠状动脉发生粥样硬化致管腔狭窄或阻塞,少部分是冠状动脉痉挛所致。由于冠状动脉供血不足,产生一系列心肌缺氧表现。
  1.1.4 先天性心脏病 系心脏及大血管在胚胎期中发育异常所引起、出生后即存在的心脏血管病变,是最常见而且病种繁多的先天性畸形。先天性心脏病分为3类,即无分流类、左至右分流类、右至左分流类。成人常见者主要包括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主动脉缩窄、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等,其主要症状为活动后心悸、气短、易疲乏、发绀、反复肺部感染,活动耐力减退,甚至发生昏厥及心力衰竭,故先天性心脏病原则上不合格。但是,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原则上所有器质性心脏病均应按不合格处理,但某些轻型者,如直径小于0.5 cm的小的房间隔缺损、少量的血液返流、右位心等,临床上无明显症状,不影响生长发育,即使不手术预计日后病情也不会进展,能保持正常心脏生理功能,由专科医院出具能够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无须手术治疗的诊断证明后,可按合格处理。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指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后无合并症,心功能好,未遗留心脏形态学或心电图异常改变,经原诊治医疗机构出具相关治愈证明后,可按合格处理。
  1.1.5 克山病 是在我国黑龙江省克山县首先发现的一种地方性心肌病,病因迄今尚未阐明,分布具有地区性,东北地区较多见。病变主要以心肌为主,心肌呈变性、坏死和纤维化,最终致使心脏扩大、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
  1.1.6 需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的几种异常情况:
  1)心脏杂音:分两种,一种是生理性杂音,又称功能性杂音,存在此种杂音者心脏血管无器质性病变,心脏的其他检查如心电图、X线、超声心动图等均无异常发现;另一种是病理性杂音,也称器质性杂音,见于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的患者,常因瓣膜病变、心脏扩大、血液异常分流或返流、心室射血受阻及大血管腔径改变所致。生理性与病理性收缩期杂音的鉴别详见第2篇第1.2.2节中的表3。须结合病史、杂音特点并借助心电图、X线检查,必要时做超声心动图检查等予以鉴别。舒张期杂音、连续性杂音均属于病理性杂音。
  2)偶发期前收缩(早搏):早搏在临床上分为生理性与病理性两种,病理性早搏属于具有发展、恶化倾向的早搏。两种早搏有时不易区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多可判断为病理性早搏。
  ①有器质性心脏病史(先天性或后天性),或有全身其他组织器官严重疾病(如呼吸系统疾病伴呼吸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损伤和疾病、胆胰疾病、各种内分泌疾病、代谢异常性疾病等),或有严重水电解质紊乱。
  ②QRS波落在前一心动周期的T波上或后一心动周期的P波上的早搏,即所谓的RonT、RonP。
  ③低位性早搏(QRS>0.16秒)。
  ④多源性或多形性早搏。
  ⑤连发早搏(成对以上出现的早搏)。
  ⑥伴有其他心电图异常(如心电图同时显示有心肌损害改变等)的早搏。
  3)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正常成人在安静状态下心率范围为60~100次/min,心率超过100次/min称为心动过速。心动过速分为生理性和病理性两种。跑步、饮酒、重体力劳动及情绪激动时心率加快,为生理性心动过速;由高热、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出血、疼痛、缺氧、心力衰竭和心肌病等疾病引起的心动过速,为病理性心动过速。
  心率低于60次/min称为心动过缓,可见于生理性原因,如长期体育锻练或重体力劳动者,只要心率不是过于缓慢(心率低于50次/min),不伴有器质性心脏病,无任何不适,也不需要治疗,则不属于病态,有人称之为运动员心脏。病理性原因除可见于各种心脏病如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心肌炎、心肌病和病窦综合征等外,还可见于其他系统疾病如颅内压增高、高血钾、肾性高血压、甲状腺功能减退等,以及应用洋地黄、β受体阻滞剂、利血平、胍乙啶、甲基多巴等药物后。
  心率<50次/min 或>110次/min,作不合格结论;心率5O~60次/min或100~110次/min,如果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检查未发现心脏异常征象,确属上述生理因素所致者,作合格结论。
  4)心电图异常的其他情况:主要指没有明确病理意义的心电图改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单纯顺钟向转位。
  ②单纯逆钟向转位。
  ③窦性心律不齐。
  ④窦性心动过速。引起窦性心动过速的生理性原因(如紧张、运动等)去除以后,复查心率降至正常范围。
  ⑤窦性心动过缓(心率多在50~60次/min),无其他可疑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⑥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⑦早期复极综合征。
  ⑧迷走神经张力增高(窦性心动过缓,ST段轻度抬高,T波较高)。
  ⑨单纯左室或右室高电压(临床查体除心电图有电压增高以外,各项检查结果均正常,
  受检者胸壁较薄)。
  ⑩单纯Tv1>Tv5或Tv6,查无任何疾病。
  室上嵴型QRS波(V1呈rsr’型,r>r’, I﹑V5导联无s波或s波在正常范围内)。
  单纯电轴左偏(不超过-45°)。
  单纯电轴右偏(不大于100°)。
  偶发良性早搏,查无器质性心脏病和其他系统疾病,心电图无诱发室性心动过速倾向。
  P波高尖(波幅处于正常高限而无明确病因)。
  轻微T波改变(以R波为主的导联T波略偏低,或胸导联T波出现切迹等)。
  轻微S-T段改变(S-T段上斜形下移或水平型下移<0.05 mV),无其他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可疑Q-T间期(Q-T间期轻度缩短或轻度延长),未发现心脏病及其他系统疾病和中毒。
  可疑U波,U波明显,但未高于T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单纯完全和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非生理原因所致的窦性心动过速和过缓、频发(≥6次/min)期前收缩(包括房性、交界性、室性)、异位心动过速、心房扑动和颤动、传导阻滞(包括窦房阻滞、房室传导阻滞、左束支阻滞、多束支阻滞)、慢快综合征、异常Q波、心房或心室肥大及劳损、缺血性ST-T改变、不明原因宽大U波、伴有心动过速史的预激综合征等,不合格。
  个别人有上述某种异常,但体检前已经过医学上公认的充分进一步检查和必要观察,经心血管病专家确认对健康和正常工作无不良影响,可经特别鉴定作出合格的结论,但要确保相关资料可靠真实、有法律效力。
  在处理非特异性ST-T改变时,作不合格结论应谨慎,因这种改变在正常人群中发生率较高(特别在育龄女性中),若无证据证明有心脏病理性改变者,不能轻易作不合格结论。比较经济易行的除外病理性改变的方法是做心得安试验、心脏负荷试验、超声心动图等检查。
  发现心电图的其他轻度异常改变,应结合临床,确因植物神经功能等良性原因所致者,应作合格结论。
  1.2 诊断要点
 
 体检过程中心脏疾病的诊断主要依据病史、内科查体、心电图检查及胸部X线检查,发现可疑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会诊、超声心动图、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负荷试验等方法取得更可靠的诊断依据。作为体检,介入性诊断方法一般不能作为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2.1 风湿性心脏病
  1)病史询问要点:注意发病的年龄特点,以往有无风湿热病史,有无心慌、胸闷、活动后喘憋等症状。
  2)查体要点:注意有无颈静脉搏动、二尖瓣面容,有无心音亢进、减弱或分裂,各瓣膜区有无心脏杂音、震颤,心尖区舒张中晚期隆隆样杂音是风湿性心脏病最常见但易疏漏的特异性体征,应特别注意。
  3)辅助检查要点:
  心电图:注意有无异常P波(宽大或呈双峰样的二尖瓣型P波),有无左/右心房扩大或左/右心室肥厚的心电图表现,有无心动过速、房性早搏、室性早搏、房颤等心律失常。
  X线:注意有无心脏增大,有无“二尖瓣型心脏”(“梨型心脏”)、“主动脉型心脏”等特征,有无肺血异常。
  超声心动图:当体征不典型、诊断不明确时可施行此检查,以明确瓣膜狭窄和关闭不全的程度、瓣叶的厚度、活动度、有无钙化,并可了解瓣下结构的形态、心室扩大、心肌肥厚、心脏功能情况等。
  1.2.2 心肌病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明确的病毒性心肌炎病史(原发性心肌病无此病史),有无心慌、心前区痛、劳力性呼吸困难、晕厥、易疲劳等表现。
  2)查体要点:注意有无心脏扩大、心音减弱、心脏杂音,有无左心衰和/或右心衰的相应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
  心电图:可见ST-T改变,异常Q波,心室肥厚,左或右束支传导阻滞或房室传导阻滞,以及各种心律失常,而这些异常无其他原因可以解释。
  X线:可见肺淤血、心脏增大等表现,尤其是心影呈球形增大伴搏动减弱,而这些异常无其他原因(如心包积液)可以解释。
  超声心动图:可疑病例可作此项检查,对于心肌病的诊断具有重要价值,可显示心脏的解剖结构、室壁活动度、血流信息和心脏功能情况等。
  1.2.3 冠心病
  1)病史询问要点:以往有无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发作史,发病及诊治情况。
  2)体格检查要点:在非发作期一般没有特殊阳性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
  心电图:心肌供血障碍发生时产生的电生理变化可以在心电图上有所反映,因心肌缺血部位不同,心电图的改变也不一样。主要表现为特征性ST段及T波改变;心肌坏死时可出现病理性Q波;心肌缺血也可造成室内传导障碍,表现为各种传导阻滞,如左前分支阻滞、完全性左束支阻滞、完全性右束支阻滞、左后分支阻滞等;还可出现各种心律失常。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心电图对于诊断冠心病有重要意义,但有些心电图改变并不是特异性的,仅通过心电图诊断冠心病并不可靠;患冠心病者也不一定有心电图改变。对于公务员录用体检来说,发现心电图的异常病理性改变即可作出不合格的结论,并不一定非要明确诊断冠心病。
  对可疑病例,必要时可根据条件做进一步检查,如心得安试验、心电图运动负荷试验、动态心电图或超声心动图检查等,以取得更可靠的诊断依据。
  1.2.4 先天性心脏病
  1)病史询问要点:有无经过确诊的先天性心脏病病史,有无活动后心慌、气短、活动耐量减少,有无发绀、经常患呼吸道感染等病史。
  2)查体要点:大多数先天性心脏病具有特殊的体征,典型的病理性杂音是其最重要的表现。杂音部位因病种而异,多位于胸骨左缘第2~4肋间,多为收缩期杂音,较粗糙、响亮,可伴有震颤;杂音也可呈双期连续性杂音,多为动脉导管未闭所致。还应注意有无其他体征如发绀、心脏扩大(可表现为心前区隆起)、脉压加大、周围血管征、生长发育迟缓等。
  3)辅助检查要点:
  心电图:注意有无心房或心室肥大、束支传导阻滞、各种心律失常等表现。
  X线:注意有无肺血异常,有无肺动脉段凸出,主动脉结大小,有无左或右心室增大。
  超声心动图:发现可疑病理性杂音特别是怀疑为先天性心脏病者,均应常规做超声心动图检查。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先天性心脏病根据体征、超声心动图检查即可确诊。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先天性畸形如右位心(不合并其他心脏畸形),其本身并不引起明显的病理生理变化,受检者既无症状,也无须治疗,应视为体检合格。
  1.2.5 克山病
  1)病史询问要点:发病具有流行病学特点,是诊断克山病的重要依据。
  2)查体要点:注意有无心脏增大、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的体征表现。
  3)辅助检查要点:
  心电图:可伴有各种形式的心律失常,包括ST-T改变、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Q-T间期明显延长、多发或多源性室性早搏、阵发性室性或室上性心动过速、房颤、P波异常等。
  X线:可见心脏增大等表现。
  1.3 注意事项
 
 1.3.1 关于“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青年人在体检中可因紧张、活动多等因素,出现心脏生理性杂音增强的现象。收缩期杂音按6级分级,主动脉瓣区1级、心尖区2级、肺动脉瓣区3级以内的柔和的递减性吹风样杂音属于生理性杂音,对出现级别略超过上述等级的柔和的递减性吹风样杂音者,可让其在休息安静后复查,当心率和血压趋向正常后杂音级别能达到规定级别,仍可认为是生理性杂音。对杂音定性无把握时,可做超声心动图等相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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