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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0年继续组织实施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补充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0年
继续组织实施微生物制造、绿色农用生物产品
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补充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0〕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促进我国微生物制造产品和农用生物制品的国产化和规模化,提升我国酶制剂、微生物发酵产品和农产品的质量,有效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带动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53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53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2009年专项实施情况,为落实好2010年微生物制造和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实施,现就有关专项组织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的基础上,2010年微生物制造专项和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专项的重点支持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
  (一)微生物制造专项支持重点主要包括:
  1、新型酶制剂产业化。以酶工程技术和基因工程技术为基础,重点支持1000吨/年规模以上的新型半纤维素酶、脂肪酶、蛋白酶的产业化,以及酶制剂在造纸、纺织、制革中的产业化应用。
  2、新型微生物发酵产品。以微生物分子选育、代谢工程、发酵工程技术为基础,重点支持500吨/年规模以上的高附加值氨基酸、核苷,1000吨/年规模以上的高附加值有机酸和多元醇的产业化。
  3、生物制造工艺示范应用。以新型生物催化与转化技术为基础,重点支持年产万吨级氨基酸、年产百吨级手性医药中间体的生物制造工艺改造升级与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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