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96年部分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办法》及《
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办法实施细则》([1995]外经贸管发第257号文)的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1996年对原木等27种出口商品试行配额有偿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996年试行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的商品品种的调整
1996年新增加滑石块(粉)、矾土、阿拉伯袍裤、单缸柴油机、皮制劳保手套5种商品试行有偿招标;1995年已试行有偿招标的原木、苎麻条/球、精干麻、松香及松脂、羊绒、无毛绒、兔毛、地毯、大蒜、蜂蜜、轻(重)烧镁、氟石块(粉)、石蜡、棉漂布、棉涤纶漂布、苎麻纱、苎麻坯布、蔺草及制品、人参、甘草、甘草制品、鲜蜂王浆(粉)22种商品继续试行有偿招标。水泥、薄荷脑(油)2种商品在1996年暂停试行招标。1996年共对27种出口商品配额试行有偿招标。
对美国出口的741类和对欧盟出口的28类、68类纺织品被动配额,1996年继续试行有偿招标与有偿使用相结合的办法。
二、关于招标时间
上述出口商品配额,除少数推迟招标外,其余大部分将在1995年10月中旬完成招标。具体投标开始及截止日期由各配额招标委员会另行公布。
三、关于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
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办法》,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的执行机构为各配额招标委员会,即由外经贸部贸管司、外资司和有关进出口商会联合组成的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纺织品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
各配额招标委员会下设的招标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四、关于投标资格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各有关进出口商会、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办法》第11条及《
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办法实施细则》第
8条、第
9条的规定,负责对本地区出口企业或外贸总公司、工贸总公司进行投标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截标前5日报有关配额招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