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军队基层建设纲要

  (二)实行层次领导,按照职责抓基层。总部和军区、军兵种主要是制定基层建设的政策、制度和规定,提出一个时期基层建设的重点和要求,总结推广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海军舰队、军区空军和军、师主要是根据上级指示和部队实际抓好落实,加强对旅团的帮助,搞好对基层的重点指导,解决好基层带倾向性的问题。
  旅团(含舰艇支队、航空兵师)处在抓基层的第一线,对基层建设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实行面对面领导。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基层工作;搞好基层军官特别是主官的选拔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尊重和支持营一级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经常深入基层,坚持现场指导、上门服务,保证各项工作落实。驻地集中的旅团要建设一个多功能的生活服务中心和综合性的文化活动中心。旅团级单位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军人代表会议的制度。旅团领导和机关要经常听取基层官兵的意见、建议。
  师以上领导机关要重视并善于发挥旅团抓基层“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对抓基层成绩突出的旅团机关,应予表彰。
  (三)在党委、首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机关抓基层的合力。党委对基层建设的任务、重点和要求等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正确决策。军政主官要亲自抓,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领导机关抓基层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基层建设的形势,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师以上司政后技机关要分别指定一个部门具体负责掌握和综合本机关抓基层建设的情况。
  (四)改进领导作风和方法,注重抓好落实。领导机关要尽量减少文电、会议、应酬等上层活动,保证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着重研究解决带政策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科学组织抓基层的力量,同一时间内,一个基层单位只能有一个工作组,军以上机关派到一个旅团的工作组不超过两个,提倡多到驻边远、艰苦地区的基层单位。下基层的工作组要以蹲点为主,坚持与官兵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同娱乐,搞好传帮带。坚持机关干部代职制度。领导机关对基层下达指示后,要跟踪抓落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隐情不报等现象。根据基层单位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特别是对“小散远”和问题较多的单位要重点帮助。
  本《纲要》是基层建设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各大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抓好落实。全军院校、科研所、仓库、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建设,参照本《纲要》的基本精神执行。
                         (注:个别内容有删节)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