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要加强对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领导,使其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指导团支部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学雷锋、学英模等适应青年特点的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突击作用。指导军人委员会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和文化体育活动。军人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军人大会,对基层建设和军官提出建议、意见,调动士兵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积极性。
三、基层建设的检查、评比和表彰
为了调动基层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军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其他基层单位冠以编制名称)和争当优秀士兵的活动。
争创先进连队,要把着眼点放在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全面建设上。评比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由基层单位对照基层建设的标准,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订改进措施。在基层自评的基础上,由营推荐,旅团统一衡量评选先进连队,师旅一级党委审批,报军一级政治机关备案。军以上单位可树立基层建设标兵连队。
争当优秀士兵,要以“四有”军人为目标,以雷锋为榜样。优秀士兵的条件是: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评比优秀士兵结合年终总结进行,由连、营推荐,旅团政治机关审批。
评定先进连队和优秀士兵,要全面衡量,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照顾。全面建设好的旅团,先进连队的数量可适当增加;先进连队的优秀士兵数量,可高于其他连队。
对先进连队,由批准单位颁发总政治部统一设计的奖状。对优秀士兵,由批准单位通过地方政府给其家庭寄发总政治部统一设计的喜报,并填写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先进连队由批准单位通报表彰,优秀士兵应按《纪律条令》给予奖励。配备班长、选改专业军士和士兵提干、报考院校等,原则上应从优秀士兵中选拔。
在基层单位开的全军性单项评比活动,除本《纲要》和条令条例规定的以外,其他一律取消。师以上机关一般不在基层开展单项评比活动。旅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但应从严控制。
四、领导机关抓基层建设的主要职责和要求
加强基层建设,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大计,是各级党委、首长和机关的共同责任。要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基层建设的状况作为检验领导机关工作的主要标志。
(一)树立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的思想。领导机关制定政策、下达任务、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尊重和支持基层行使规定的职权。要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好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经费和物资的使用,要优先考虑基层,并按标准及时足额发给,不得挪用、截留和克扣。领导机关不得擅自干预基层官兵的工作分配、入党、入学、提升、调动等问题,不得随意借调基层官兵,不得向基层索要文字材料,严格控制基层的登记本和统计报表数量,保证基层的正规秩序。要关心爱护基层军官,认真落实优待基层军官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要选准配强基层单位主官,并保持其相对稳定。对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突出的基层军官,要优先提拔使用。配备营团主官和机关科、股长,主要应从担任过连长、指导员的军官中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