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专业学校,要面向社会需要,提高适应能力,挖掘办学潜力,增强办学活力,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办学,发挥多功能作用,提高办学效益。在坚持以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为主体,保证完成国家任务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需要与可能,举办其它职业教育与培训,如:开办技工班、职高班、成人中专班以及各种类型的短期培训班等。做到全日制与业余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要允许学校在确有需求时通过委培、联合办学等形式为系统外、省外培养人才,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专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培训外向型人才和接受境外学生。学校要密切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积极参与人才市场的竞争,使中等专业教育办得更好。
四、拓宽服务面向,加快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
中等专业学校要改变过去那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单纯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培养人才,统包统配的制度。通过改革,拓宽服务面向,为多种所有制单位服务,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特别是要为农村经济建设培养合格适用的中等专业人才。
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现在实行的是国家任务计划与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体制。要逐步过渡到全面实行上学缴费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要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国防建设、边远地区及艰苦行业所需人才的培养;需要毕业生的部门、地区或单位可以出资设立定向奖学金,学生毕业后要按合同规定到定向的部门、地区或单位工作。在过渡阶段,仍可实行国家任务计划与调节性计划。国家对中等专业学校只下达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部、委的招生总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的比例。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要逐步规范化,并将理顺学制与发展高中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
改革毕业生就业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拓宽人才通向农村、通向艰苦行业和边远地区的渠道。要努力扩大为农村服务不包分配班,并利用各种招生形式为农村培养合格适用的人才。改变“统包统配”包当干部的做法,根据招生计划形式,实行不同方式的就业。国家任务招生实行按需培养,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委托培养生按合同就业;自费生自主择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完善,逐步全面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大多数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入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同时,地方与部门要积极建立和逐步完善就业指导与咨询服务。
五、增加投入,改善条件,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