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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系统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标准暂行规定(修正)[失效]

  说明:1、容积10公升、容量10公斤以下的为小型灭火器,高于以上标准
       的为大型灭火器。
     2、配有消防车或装有自动喷洒设备的仓库,灭火器和消防泵的数量可
       减少20%。
     3、消防泵的出水量不少于30吨/小时。
     4、现有通用仓库的消防储水按此表配备,新建、扩建、改建仓库的消
       防储水要求见附件4。

附件2:

         内贸系统营业场所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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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备标准  │   灭火器   │    │   │自动报│    ┃
┃      ├────┬────┤ 消火栓 │加压 │警或喷│ 备注 ┃
┃营业总面积 │ 小型 │ 大型 │    │设备 │洒设备│    ┃
┠──────┼────┼────┼────┼───┼───┼────┨
┃500平方米以 │1个/50 │    │按"规范"│压力、│   │    ┃
┃下     │平方米 │自定  │要求设置│流量达│   │    ┃
┃      │不少于4 │    │    │不到“│   │    ┃
┃      │只   │    │    │规范”│自定 │    ┃
┃      │    │    │    │要求的│   │    ┃
┃      │    │    │    │要增添│   │    ┃
┃      │    │    │    │加压设│   │    ┃
┃      │    │    │    │备  │   │    ┃
┠──────┼────┼────┼────┼───┼───┼────┨
┃500-2,000  │1个/80平│1-2个  │    │   │   │    ┃
┃平方米   │方米  │    │同上  │同上 │自定 │    ┃
┃      │不少于10│    │    │   │   │    ┃
┃      │只   │    │    │   │   │    ┃
┠──────┼────┼────┼────┼───┼───┼────┨
┃2,000-5,000 │1个/100 │2-3个  │    │   │   │装有自动┃
┃平方米   │平方米 │    │同上  │同上 │自定 │喷洒设备┃
┃      │    │    │    │   │   │的部位可┃
┃      │    │    │    │   │   │减少灭火┃
┃      │    │    │    │   │   │器   ┃
┠──────┼────┼────┼────┼───┼───┼────┨
┃5,000平方米 │1个/120 │    │    │   │   │    ┃
┃以上    │平方米 │3个以上 │同上  │同上 │有  │同上  ┃
┃      │    │    │    │   │   │    ┃
┃      │    │    │    │   │   │    ┃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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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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