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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附表四:
  2009年中央财政支出情况
  (含中央本级支出及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单位:亿元

┌──────────────┬────────────┬──────────┬─────────┬─────────┐
│              │            │          │ 执行数     │ 执行数为    │
│  项   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为预算     │ 上年决算    │
│              │            │          │ 数的%     │ 数的%     │
├──────────────┼────────────┼──────────┼─────────┼─────────┤
│一般公共服务        │  1313.61      │  1326.63    │  101.0    │  109.2    │
│外交            │  268.93       │  249.76     │  92.9     │  104.4    │
│国防            │  4728.67      │  4829.85    │  102.1    │  117.8    │
│公共安全          │  1161.31      │  1287.45    │  110.9    │  147.5    │
│教育            │  1980.62      │  1981.39    │  100.0    │  123.6    │
│科学技术          │  1461.03      │  1512.02    │  103.5    │  130.0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279.75       │  320.73     │  114.6    │  126.9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350.69      │  3296.66    │  98.4     │  120.2    │
│保障性住房         │  493.01       │  550.56     │  111.7    │  302.7    │
│医疗卫生          │  1180.56      │  1277.14    │  108.2    │  149.5    │
│环境保护          │  1236.62      │  1151.80    │  93.1     │  110.7    │
│城乡社区事务        │  3.95        │  95.64     │  2421.3    │  151.4    │
│农林水事务         │  3446.59      │  3501.24    │  101.6    │  129.3    │
│交通运输          │  1887.20      │  2178.71    │  115.4    │  138.6    │
│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     │  757.50       │  851.27     │  112.4    │  141.7    │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     │  1780.45      │  1746.62    │  98.1     │  159.0    │
│金融事务          │  315.58       │  778.04     │  246.5    │  79.8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970.00       │  969.99     │  100.0    │  161.7    │
│国债付息支出        │  1371.85      │  1320.70    │  96.3     │  103.3    │
│预备费           │  400.00       │          │         │         │
│其他支出          │  1688.39      │  869.93     │  51.5     │  155.4    │
│对地方税收返还       │  4934.19      │  4942.27    │  100.2    │  148.2    │
│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  8854.50      │  8862.74    │  100.1    │  106.4    │
├──────────────┼────────────┼──────────┼─────────┼─────────┤
│中央财政支出        │  43865.00      │  43901.14    │  100.1    │  124.1    │
└──────────────┴────────────┴──────────┴─────────┴─────────┘

  注:1.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只包括不能列入具体支出科目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项目,不含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可以列入具体支出科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
  2.“城乡社区事务”执行数为预算数的2421 3%,主要是将年初预算暂列“其他支出”科目的基本建设支出,执行中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应增加本科目支出。
  3.“金融事务”执行数为预算数的246.5%,主要是执行中增加了改制银行共管基金支出。
  4.“其他支出”执行数为预算数的51.5%,主要是部分基本建设支出年初预算暂列本科目,执行中按实际用途转列其他科目。

  附表五:
  2009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单位:亿元

┌─────────────────────┬──────────┬─────────┬───────┬───────┐
│                     │          │         │执行数    │执行数    │
│  项  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为预算    │为上年    │
│                     │          │         │       │决算数    │
│                     │          │         │数的%    │       │
│                     │          │         │       │ 的%    │
├─────────────────────┼──────────┼─────────┼───────┼───────┤
│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  23954.81    │  23679.03   │  98.8   │  126.6  │
│  (一)一般性转移支付          │  11374.93    │  11319.89   │  99.5   │  129.4  │
│  1.均衡性转移支付           │  3918.00    │  3918.00   │  100.0  │  111.6  │
│  2.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  280.00     │  275.88    │  98.5   │  100.0  │
│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  550.00     │  547.79    │  99.6   │  125.0  │
│  4.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  2365.63    │  2362.66   │  99.9   │  96.4   │
│  5.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  770.22     │  769.47    │  99.9   │  100.9  │
│  6.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     │  50.00     │  50.00    │  100.0  │  200.0  │
│  7.定额补助(原体制补助)        │  138.14     │  138.14    │  100.0  │  101.5  │
│  8.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         │  348.00     │  348.00    │  100.0  │  105.0  │
│  9.结算财力补助            │  344.51     │  362.80    │  105.3  │  104.0  │
│  10.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     │  80.00     │  80.00    │  100.0  │  170.2  │
│  1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励资金   │  10.00     │  10.00    │  100.0  │       │
│  12.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       │  45.00     │  23.93    │  53.2   │       │
│  13.公共安全转移支付         │  332.90     │  329.84    │  99.1   │       │
│  14.教育转移支付           │  908.49     │  893.56    │  98.4   │  213.1  │
│  15.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      │  1234.04    │  1201.82   │  97.4   │       │
│  16.医疗卫生转移支付         │          │  8.00     │       │       │
│  (二)专项转移支付           │ 12579.88     │  12359.14   │  98.2   │  124.1  │
│  其中:教育              │  448.86     │  520.21    │  115.9  │  75.1   │
│  科学技术               │  32.79     │  78.17    │  238.4  │  91.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816.17    │  1640.48   │  90.3   │  68.4   │
│  医疗卫生               │  1124.28    │  1205.64   │  107.2  │  150.6  │
│  环境保护               │  1199.27    │  1113.90   │  92.9   │  114.4  │
│  农林水事务              │  3143.19    │  3182.55   │  101.3  │  133.3  │
├─────────────────────┼──────────┼─────────┼───────┼───────┤
│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          │  4934.19    │  4942.27   │  100.2  │  148.2  │
│  增值税消费税返还           │  3476.00    │  3440.00   │  99.0   │  102.0  │
│  所得税基数返还            │  910.19     │  910.19    │  100.0  │  100.0  │
│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  1530.00    │  1531.10   │  100.1  │       │
│  地方上解               │ -982.00     │ -939.02    │  95.6   │  99.2   │
├─────────────────────┼──────────┼─────────┼───────┼───────┤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  28889.00    │  28621.30   │  99.1   │  129.8  │
└─────────────────────┴──────────┴─────────┴───────┴───────┘

  注:1.医疗卫生转移支付8亿元,年初预算列入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科目,执行中根据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单独反映。
  2.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执行数为预算数的53.2%,主要是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经费和培训经费为据实结算转移支付项目,2009年军队干部转业人数低于预期,转移支付相应减少。

  附表六:
  2009年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支出表

                                                 单位:亿元

┌──────────────────────┬──────────┬──────────┬────────────┐
│                      │          │          │ 执行数        │
│  项  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为预算        │
│                      │          │          │ 数的%        │
├──────────────────────┼──────────┼──────────┼────────────┤
│一、上年结转收入              │  41.30     │  42.30     │  102.4       │
├──────────────────────┼──────────┼──────────┼────────────┤
│二、收入合计                │  1300.00    │  1304.51    │  100.3       │
│  通过一般预算安排            │  970.00     │  969.99     │  100.0       │
│  从车辆购置税中调整安排         │  110.00     │  110.00     │  100.0       │
│  从彩票公益金中调整安排         │  50.00     │  54.52     │  109.0       │
│  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  140.00     │  140.00     │  100.0       │
│  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调整安排   │  30.00     │  30.00     │  100.0       │
├──────────────────────┼──────────┼──────────┼────────────┤
│三、支出合计                │  1341.30    │  1318.25    │  98.3        │
│  城乡住房                │  100.00     │  170.00     │  170.0       │
│  城镇建设                │  105.00     │  58.25     │  55.5        │
│  农村建设                │  86.50     │  58.87     │  68.1        │
│  公共服务                │  267.97     │  357.07     │  133.2       │
│  基础设施                │  397.70     │  431.92     │  108.6       │
│  产业重建                │  138.80     │  105.72     │  76.2        │
│  防灾减灾                │  82.79     │  45.04     │  54.4        │
│  生态环境                │  61.94     │  43.71     │  70.6        │
│  精神家园                │  5.00      │  0.97      │  19.4        │
│  其他                  │  95.60     │  46.70     │  48.8        │
├──────────────────────┼──────────┼──────────┼────────────┤
│四、结转下年支出              │          │  28.5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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