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09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18335.0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16118.79亿元。其中: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507.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8.8%,增加0.82亿元,超预算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彩票公益金等收入超收较多。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195.98亿元,铁路建设基金收入544.11亿元,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收入114.99亿元,港口建设费收入105.55亿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74.94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158.82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01.17亿元等。加上2008年结转收入574.58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3082.25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2426.54亿元,完成预算的84.2%,下降3.2%,主要是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结转下年使用。其中:三峡工程建设支出199.23亿元,铁路建设支出544.11亿元,民航机场管理建设支出110.14亿元,港口建设支出102.2亿元,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支出198.11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151.14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支出207.9亿元等。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655.71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5827.3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3964.7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11.7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36.60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78.4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4291.55亿元。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327.1亿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以及补助征地农民支出5180.58亿元、土地开发支出1429.71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33.1亿元、城市建设支出3340.99亿元、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支出477.56亿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86.89亿元、廉租住房以及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1378.27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支出231.4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214.69亿元,地方教育支出128.83亿元。
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与支出不完全相等,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部分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全国预算(草案)》。
(四)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努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综合运用预算、国债、税收等政策工具,把握政策实施的力度和节奏,着力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加强各项重点建设。通过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支出92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比上年预算增加5038亿元。其中: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投资2567亿元,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投资965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551亿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投资777亿元,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投资681亿元,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151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305亿元。加强对中央投资的统一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资金按规定有效使用。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保障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需要。这些投资增加了即期需求,带动了民间投资和消费,加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
优化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增值税,调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并降低征收率,促进企业增加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投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公平税费负担,推动节能减排。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4次提高纺织、服装、石化、电子信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多次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政策。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施原有的税费减免政策。上述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促进了企业扩大投资,拉动了居民消费。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和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助水平。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并不断完善操作办法,提高财政补贴使用效益。初步统计,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达3450万台。
(五)财税及相关改革进展情况
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消除重复征税因素,优化税收制度。顺利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建立筹集公路发展资金的长效机制和税收引导能源消费的新机制。完善
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施修订后的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健全营业税相关政策。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房产税制度。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改进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支持14个试点省份偿还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493亿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扩大到17个省份,带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投入600多亿元,2.6亿农民受益。
(六)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认真执行税费改革政策,加强收入征管;落实惠农政策,用好支农资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预算法修订取得重要进展,
彩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财政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研究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加快,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逐步提高。实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专项审核,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2008年的74个部门108个项目扩大到94个部门167个项目。建立健全收费基金管理制度和政策,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继续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扎实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开展项目清理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基层财政建设,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地方加快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和会计等基础管理工作。财政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及时性和透明度逐步提高。密切监控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情况,研究提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小金库”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9年预算执行等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财政收入增长结构不够协调,对民生的保障力度还需加大;部门预算制度尚不完善,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不够均衡;地方政府性债务不断积累,财政风险不容忽视;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够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需进一步健全,一些地区的基层财政比较困难;财政管理仍比较薄弱,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
(一)当前我国财政形势
总体上看,2010年财政面临的环境好于上年,但形势仍极其复杂。收入方面,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好转,价格水平回升,将有利于财政收入增长。但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上年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等因素,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外贸进出口短期内难以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进出口环节税收增加不多。部分行业企业效益较低,企业所得税增长困难。上年一些特殊增收措施也将影响今年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在建项目需要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加强“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等经济社会发展关键环节,以及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支持,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且基数大、刚性强。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也需要增加大量财政投入。因此,2010年仍是财政非常困难的一年。
对此,我们既要充分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增强信心,又要充分估计各种困难和挑战,防止盲目乐观。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更加周密地做好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的准备,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提出的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关系,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的要求,2010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地区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10年财政工作将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切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增强经济财政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更加注重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消费能力,完善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加农民补贴,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贴和生活补助标准。努力扩大就业,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健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引导居民消费。
二是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着力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以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等领域和欠发达地区。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防止重复建设。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扩大政府公共投资“以奖代补”范围,带动社会投资。
三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巩固增值税转型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增加对“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出,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大力压缩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五是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研究制定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推动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加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技术创新、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改革资源税制度,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0年预算收支和财政赤字安排情况。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0年经济发展预期指标和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要求,对各项收支进行分项目测算,2010年公共财政预算主要指标拟安排如下:
中央财政收入38060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下同)增加2163.86亿元,增长6%。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00亿元。合计收入为381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46660亿元,增加2758.86亿元,增长6.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6049亿元,增加769.16亿元,增长5%;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0611亿元,增加1989.7亿元,增长7%。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8500亿元,增加1000亿元。相应增加国债发行规模,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71208.35亿元。
图5: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平衡关系。(略)
地方本级收入35870亿元,增长10.1%,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061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66481亿元,增加5278.96亿元,增长8.6%。地方财政支出68481亿元,增加7887.2亿元,增长13%。地方财政收支相抵,差额20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地方发行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汇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7393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为7403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84530亿元,增长11.4%。全国财政收支差额10500亿元。
2010年全国财政收支差额预计占GDP的2.8%,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考虑:我国经济虽呈现回升向好势头,但基础还不稳固,需要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财政收入增长较低,支出压力又很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2010年财政赤字仍需保持适度规模。同时,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积极防范财政风险,为以后年度逐步缩减赤字留有余地,要将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
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09年底余额为119亿元,2010年预算调入使用100亿元,剩余19亿元。
(三)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内增值税15350亿元,增加1434.01亿元,增长10.3%。主要依据2010年GDP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左右,以及价格水平变化等因素进行测算。
国内消费税5241亿元,增加481.88亿元,增长10.1%。主要依据烟、酒、成品油、汽车等商品预计销售情况,以及提高烟产品消费税税率翘尾增收进行测算。
关税和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9650亿元,增加437.28亿元,增长4.7%。其中:关税1580亿元,增长6.5%;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8070亿元,增长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