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有关事宜的复函
(2009年11月6日 国质检量函[2009]72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建立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的函》(内政字[2009]1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并已批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感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支持“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的建设,充分发挥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在促进全区节能减排中的基础保障功能,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