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指标 | 指标值 | 自我测评得分 | 说明(自测得/扣分的事实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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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报综合性材料情况 | 3分 | | 1.如:上报国家农发办布置的综合性材料的时间、篇名、分数;被国家农发办《年鉴》、《简报》、《情况反映》采用的篇次、篇名、时间、分数;在国家农发办举办的全国性会议上交流的篇次,篇名、时间、分数。 2.按列举事项计算分数(保留到整数),自测分数不需按指标值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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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宣传工作情况 | 4分 | | 1.如:上报《简报》、《动态》等材料篇次、分数,被国家农发办《简报》、《情况反映》采用的篇次、篇名、时间、分数;主动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国家级一般媒体及省级主要媒体上开展宣传的篇次、篇名、版次、时间、分数。 2.按列举事项计算分数(保留到整数),自测分数不需按指标值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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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 1.如:不同级别领导在《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上发表文章的数量、分数,订阅《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数量。 2.按列举事项计算分数(保留到整数),自测分数不需按指标值折算。 |
3 | 进行综合性调查研究情况 | 3分 | | 1.如:上报调研报告篇次、篇名、时间、分数;被国家农发办《情况反映》、《调查研究报告》等采用的篇次、篇名、时间、分数。 2.按列举事项计算分数(保留到整数),自测分数不需按指标值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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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综合性检查情况 | 3分 | | 1.如:按照国家农发办要求,布置和开展综合性检查的时间,抽查开发县的数量,抽查项目投资及建设任务完成比例,综合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 2.当年未开展由国家农发办组织的综合性检查的省级单位,自测分数暂按指标值满分计算。 3.此外,省级单位如自行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的,还可列举开展时间及简单概况。 |
5 | 项目竣工验收考评情况 | 7分 | | 1.如:按照国家农发办要求,布置和开展省级竣工验收考评的时间,抽查开发县的数量,抽查项目投资及建设任务完成比例,是否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竣工验收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等。 2.当年未开展由国家农发办组织的验收考评的省级单位,自测分数暂按指标值满分计算。 3.此外,省级单位如自行组织开展竣工验收考评工作的,还可列举开展时间及简单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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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综合性检查和验收考评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 3分 | | 如:整改任务的布置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时间;整改的结果等。 |
7 | 统计工作考评情况 | 5分 | | 依全国统计会审结果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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