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
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
一、考核指标
标识卡申请有效率是指生产企业中标产品发货量占该企业产品标识卡生成数量的比例。
产品退换货率是指生产企业该中标产品的退换货量占该产品已销售总量的比例。
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率是指该企业中标产品销售量占发货量的比例。
销售企业产品销售率是指该企业销售的中标产品数量占售货量的比例。
补贴通过率是指销售企业所销售的中标产品中已取得补贴的数量占申报补贴数量的比例。
生产企业产品销售量是指该企业某类别中标产品销售量。
生产企业产品最大销售量是指该区域某类别的中标产品销售量最大的生产企业的销售量。
销售企业产品销售量是指该区域该企业中标产品销售总量。
销售企业产品最大销售量是指该区域销售量最大的销售企业的销售量。
企业网点数是指该区域该销售企业备案网点数量。
最大企业网点数是指该区域备案网点数最多的销售企业的备案网点数。
投诉处理率是指季度内该企业已解决投诉的数量占该企业总有效投诉数量的比例。
企业档案维护情况是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关于企业简介、中标产品(生产企业)、销售网点(销售企业)、承诺书、售后服务、应急方案、工作组、投诉等信息的更新维护情况。
产品资料维护情况是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关于产品图片、产品型号属性设置的维护更新情况。
二、计分方法
Ir:标识卡申请有效率
Sr:产品销售率
n:该企业该产品中标区域(省、区、直辖市)数量
Si:该企业产品在i中标区域的销售量
Simax:i中标区域中企业产品最大销售量
r:该企业产品退换货率
Cm:投诉处理率
Fm:企业档案维护更新情况(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