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体系。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举措,推进各地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结合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大力推动乡村安全文化建设,让安全文化进乡村、进农家。
21.繁荣安全文艺创作。支持、鼓励各类文化团体、文学艺术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的安全文化产品,积极推动中国安全生产艺术团等文艺团体开展安全生产文艺巡演等活动。完善重特大事故音像资料库,组织拍摄、制作事故案例电视片。
五、进一步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22.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采取多种多样和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对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提高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
23.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宣传。重点围绕《国办通知》精神,把党和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贯彻到基层、到企业,促进相关政策尽快转化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现实生产力。
24.推进安全知识科普活动。搞好“安全科技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编发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常识读本、安全手册等资料,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能力。
25.加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宣传。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积极做好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工作,完善奖惩制度,激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动力、信心和决心。
六、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26.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总结宣传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经验做法,推动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选树并定期发布一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促进高危、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27.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导致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要继续在媒体上公布。各地区、各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要加强跟踪监督检查,督促完善整改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28.完善社会监督网络。设立并充分利用“12350”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现象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督、举报;鼓励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完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