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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三)抽查要求。
  1.本办法规定的抽查项目均应在合同段交工验收前完成检测。竣工验收前,应对带“*”的抽查项目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和其它抽查项目在交工验收时的检测结果,作为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的依据。沥青路面弯沉、平整度、抗滑等复测指标的质量评定标准根据相关规范及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本办法未列出的检查项目、竣工验收复测项目以及技术复杂的悬索桥、斜拉桥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均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检测、复测项目。
  3. 本办法未明确规定抽查项目的规定值或允许偏差的,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4.对弯沉、路面厚度、平整度、摩擦系数、隧道衬砌砼强度及厚度等抽查项目优先采用自动化检测(或无损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也可采用常规方法进行检测。采用无测试规程的自动化检测(或无损检测)结果有争议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确定。
  5.竣工验收前复测的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方法:采用数理统计方法评定,以每评定单元计算实测弯沉代表值,可采用3倍标准差方法对特异数据进行一次性舍弃;若计算实测弯沉代表值满足设计要求该评定单元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以合同段内合格的评定单元数与总的评定单元数比值为该合同段内竣工验收复测路面弯沉合格率。对于大于3倍标准差的舍弃点及不合格单元要加强观察。
  三、外观检查
  (一)基本要求。
  1.由该项目工程质量鉴定的质量监督机构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对工程外观进行全面检查。
  2.工程外观存在严重缺陷、安全隐患或已降低服务水平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经整修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组织验收。
  3.项目交工验收前应对桥梁、隧道、重点支挡工程、高边坡等涉及安全运营的重要工程部位进行详细检查。
  (二)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外观检查

单位工程

分部工

程类别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备注

路基土石方

1.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曲线圆滑,不得亏坡,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米扣1-2分。

2.路基沉陷、开裂,每处扣2-5分。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排水工程

1.排水沟内侧及沟底应平顺,无阻水现象,外侧无脱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2分。

2.砌体坚实、勾缝牢固,不符合要求时,每5米扣1分。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小桥

1.混凝土表面粗糙,模板接缝处不平顺,有漏浆现象,扣1-3分。

2.梁板及接缝渗、漏水,每处扣1分。

3.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扣3分。

4.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栏杆、护栏应牢固、直顺、美观,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5.桥头路面平顺,无跳车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2-4分。

6.桥下施工弃料应清理干净,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按每座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涵洞

1.涵洞进出口不顺适,洞身不直顺,帽石、八字墙、一字墙不平直,存在翘曲现象,洞内有杂物、淤泥、阻水现象时,每种病害扣1-3分。

2.台身、涵底铺砌、拱圈、盖板有裂缝时,每道裂缝扣1-3分。

3.涵洞处路面平顺,无跳车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2-4分。

按每道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支挡工程

1.砌体表面平整,砌缝完好、无开裂现象,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2.沉降缝垂直、整齐,上下贯通,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3.泄水孔坡度向外,无阻塞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4.混凝土表面的蜂窝麻面不得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扣3分。

5.墙身裂缝,局部破损,每处扣3分。

按每处累计扣分值的平均值扣分

面层

 

水泥混凝土路面:

1.混凝土板的断裂块数,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得超过0.2%;其它公路不得超过0.4%,每超过0.1%扣2分。

2.混凝土板表面的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现象,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2%;其它公路不得超过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1%扣2分。对于连续配筋的混凝土路面和钢筋混凝土路面,因干缩、温缩产生的裂缝,可不扣分。

3.路面侧石应直顺、曲线圆滑,越位20mm以上者,每处扣1-2分。

4.接缝填筑应饱满密实,不污染路面。不符合要求时,累计长度每100米扣2分。

5.胀缝有明显缺陷时,每条扣1-2分。

 

沥青混凝土面层、沥青碎石面层:

1.面层有修补现象,每处扣1— 3分;

2.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和明显离析

等现象,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

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

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其他公路不得超

过0.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或0.05%扣2分;

半刚性基层的反射裂缝可不计作施工缺陷,但应及时进行

灌缝处理。

3.搭接处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不符合要求时,

累计每10米长扣1分。

4.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得有积水或漏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2分。

 

沥青表面处治:

1.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松散、油包、波浪、泛油、封

面料明显散失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

检面积的0.2%,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2%扣2分。

2.无明显碾压轮迹。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3.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密贴接顺,不得有积水现

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2分。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桥梁工程(不含小桥)

下部工程、

上部工程

及桥面系

基本要求:

1.混凝土表面平滑,模板接缝处平顺,无漏浆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2.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部位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扣3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结构出现受力裂缝宽度超过设计规定或设计未规定时,超过0.15mm,每条扣2-3分,项目法人应对其是否影响结构承载力组织分析论证。

4.混凝土结构有空洞或钢筋外露,每处扣2-5分,并应进行处理。

5.施工临时预埋件、设施及建筑垃圾、杂物等未清除处理时扣1-2分。

下部结构要求:

1.支座位置应准确,不得有偏歪、不均匀受力、脱空及非正常变形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个扣1分。

2.锥、护坡按路基工程的支挡工程标准检查扣分,若沉陷,每处扣1-3分,并进行处理。

上部结构要求:

1.预制构件安装应平整,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2.悬臂浇筑的各梁段之间应接缝平顺,色泽一致,无明显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2-5分。

3.主体钢结构外露部分的涂装和钢缆的防护防蚀层必须保护完好,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并应及时处理。

4.拱桥主拱圈线形圆滑无局部凹凸,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拱圈无裂缝,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并对其是否影响结构承载力进行分析论证。

5. 梁板及接缝渗、漏水,每处扣1分。

基本要求同时适用于下部结构、上部结构和桥面系

桥面系要求:

1.桥梁的内外轮廓线应顺滑清晰,不符合要求时,扣1-3分。

2.栏杆、护栏应牢固、直顺、美观,不符合要求时,扣1-2分。

3.桥面铺装沥青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泛油、松散、裂缝、明显离析等现象,有上述缺陷的面积(凡属单条的裂缝,则按其实际长度乘以0.2米宽度,折算成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受检面积的0.03%,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03%扣1分。

4.伸缩缝无阻塞、变形、开裂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桥头有跳车现象,每处扣2-4分。

5.泄水管安装不阻水,桥面无低凹,排水良好,不符合要求时扣3-5分。

隧道工程

衬砌

1.混凝土衬砌表面密实,任一延米的隧道面积中,蜂窝麻面和气泡面积不超过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扣0.5-1分;蜂窝麻面深度超过5mm时不论面积大小,每处扣1分。

2.施工缝平顺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2分。

3.隧道衬砌混凝土表面出现裂缝,每条裂缝扣0.5-2分;出现受力裂缝时,钢筋混土结构裂缝宽度大于0.2mm的或混凝土结构裂缝宽度大于0.4mm的,每条扣2-5分,项目法人应对其是否影响结构安全组织分析论证。

 

总体

1.洞内没有渗漏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扣5-10分,其他公路隧道扣1-5分。冻融地区存在渗漏现象时扣分取高限。

2.洞内排水系统应畅通、无阻塞,不符合要求时扣2-5分,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隧道洞门按支挡工程的要求检查扣分。

 

隧道路面

按路面工程的扣分标准检查扣分。

交通安全设施

标志

1.金属构件镀锌面不得有划痕、擦伤等损伤,不符合要求时,每一构件扣2分。

2.标志板面不得有划痕、较大气泡和颜色不均匀等表面缺陷,不符合要求时,每块板扣2分。

标志按每块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标线

1.标线施工污染路面应及时清理,每处污染面积不超过10cm2,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分。

2.标线线形应流畅,与道路线形相协调,曲线圆滑,不允

许出现折线,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2分。

3.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2分。

4.标线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防护栏

1.波形梁线形顺适,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2分。

2.立柱顶部应无明显塌边、变形、开裂等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2分。

3.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不得有断裂现象,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1分;掉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cm,否则每块混凝土构件扣1分;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裂缝、脱皮等缺陷面积不超过该构件面积的0.5%,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扣2分。

按每公里累计扣分的平均值扣分

机电工程

监控、通信、收费系统

1.各系统基本功能齐全、运行稳定,满足设计和管理要求,每一个系统不符合要求时扣2-4分;

2.机电设施布置安装合理,方便操作、维护;各设备表面光泽一致,保护措施得当,无明显划伤、剥落、锈蚀、积水现象;部件排列整齐、有序,牢固可靠,标识正确、清楚;不符合要求时每处扣0.5-1分。

按每系统累计扣分

房屋建筑工程

(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扣分)



  四、内业资料审查
  内业资料主要审查以下质量保证资料:
  1.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3.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7.中间交工验收资料。
  8.施工过程各方指出较大质量问题、交工验收遗留问题及试运营期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情况资料。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和建设项目质量鉴定表分别见表1-1至表1-4。
  内业资料要求及扣分标准如下:
  1.质量保证资料及最基本的数据、资料齐全后方可组织鉴定。
  2.资料应真实、可靠,应有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原始资料(原件),不应有涂改现象,有欠缺时扣2-4分。
  3.资料应齐全、完整,有欠缺时扣1-3分。
  4.资料应系统、客观,反映出检查项目、频率、质量指标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有欠缺时扣1-3分。
  5.资料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详细、计算准确,整理应分类编排、装订整齐,有欠缺时扣1-2分。
  6.基本数据(原材料、标准试验、工艺试验等)、检验评定数据有严重不真实或伪造现象的,在合同段扣5分。
  五、工程质量检测意见、项目检测报告、质量鉴定报告内容
  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意见、项目检测报告、质量鉴定报告应在对检测结果分析的基础上提出。
  工程质量检测意见主要包括:检测工作是否完成,指出工程质量存在的缺陷,交工验收前需完善的问题,主要意见。
  项目检测报告主要包括:检测结果及工程质量的基本评价,工程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工程质量是否具备试运营条件。
  质量鉴定报告主要包括:鉴定工作依据,抽查项目检测数据、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及复测部分指标情况,交工验收提出的质量问题、质量监督机构指出的问题及试运营期间出现的质量缺陷等的处理情况,鉴定评分及质量等级。

  分部工程质量鉴定表
  合 同  段:         分部工程名称:        所属建设项目:
  工 程 部 位:         施 工 单位 :        监 理 单 位 :
  (桩号、墩台号、孔号)                                表1-1

抽查项目

规定值或

允许偏差

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

质  量  评  定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格率(%)

权值

加权得分

                
                
                
                
                
                
                
                
                
                
                
                
                

合   计

   

实测得分

 

外观扣分

 

分部工程得分

 

质量等级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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