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表彰全国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农牧发[2010]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草原防火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草原防火指挥部:
近年来,全国各级草原防火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草原防火工作部署,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扎实工作,无私奉献,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草原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有效预防和扑救草原火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激励草原防火系统干部职工立志岗位、勤奋工作,推动草原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
草原防火条例》,我部决定授予河北省草原监理监测站等30个单位“2007-2009年全国草原防火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李连树等100名同志“2007-2009年全国草原防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