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深入贯彻《
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全面推进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开展省级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评审命名工作的基础上,通报命名第一批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二)认真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深入推进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一步巩固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切实解决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三)继续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解决资金分配、下拨进度、报表制度、基层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以保障改善困难群众民生、维护其基本权益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含城乡低保救助、医疗救助和社会捐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四、以推进改革创新为核心,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深化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主动公开,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做好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推进内部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对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积极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二)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推进村务公开牵头工作,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召开“难点村”全面治理工作会议,建立治理工作联系点,完善民主管理形式和监督手段,加强对村务公开目录编制的督促检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全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推动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