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职改办同意报送材料的通知后,由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或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按商定时间报送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二、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1.主管部委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务和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每人出具1份,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有无群众意见,若有意见写明调查处理结果。
3.《工程、会计、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每单位一份。(登陆www.gappedu.gov.cn下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新闻出版总署印制,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领取)一式2份,要求全部原件。
5.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表中要填写单位考核评语及考核等级。
6.人事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申报成绩要求的《外语考试成绩单》。(符合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7]101号”文件中免试条件的,需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地方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省免试规定的,需附本省职改部门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7.相应等级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符合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4]001号”文件中免试条件的,需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
8.《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9.《高级会计师业务考试合格证》(申报高级会计师者提供)。
10.《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作为评审参考)《获奖证书》上应有申报人姓名,如只有书名或刊名,请复印原书或刊的封皮或版本记录页,能说明该获奖图书或期刊与本人有关,报送纸质材料时带奖状和书、刊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11.《推荐材料简表》。由单位填写。
12.《业务自传》3000字左右。呈报单位要对《业务自传》进行审核,并在自传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加盖公章。
13.《单位呈报意见》(1000字左右)。
14.《破格推荐报告》(1000字左右,破格人员单位填写,每人1份)。
15.论文2篇或著作1部(专业论文要有2名专家鉴定意见)。
(二)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打印材料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须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