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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第一次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坚持严肃执法,全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坚持严肃执法,全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在第一次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国光
1996年4月23日


同志们:
  大家盼望已久的第一次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今天开幕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第十七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执行工作经验,研究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刚才,建新同志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就当前法院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些问题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执行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当前应着力解决的问题,为我们搞好法院工作.开好这次会议以及今后的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执行工作的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之后,全国法院在执行任务非常繁重、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使执行工作出现了可喜的局面。
  (一)逐步建立健全了执行机构,充实加强了执行队伍,改善了装备条件
  1982年以后,绝大多数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相继成立了执行机构。截至目前,全国94%的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都设立了执行庭;最高法院去年3月成立了执行工作办公室,并即将正式成立执行庭。现在,全国法院共有执行庭3181个,执行人员16000余人,其中13000余人工作在基层法院。在充实执行力量的同时,很多法院还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对现有执行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加强了纪律教育和作风整顿,从而使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必要的装备已逐步有所改善,经费也有所增加。
  (二)依法执行了一大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果
  “八五”期间,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总数比“七五”期间增长近一倍。据不完全统计,从1991年至1995年,全国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5045723件,标的总金额近1200亿元。在人员少、任务重、装备差、干扰多、阻力大的情况下,广大执行人员不怕苦,不怕累,廉洁奉公,严肃执法,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出了贡献。
  (三)加强了制度建设,执行工作开始迈向规范化轨道
  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一些执行工作制度。比如,各级法院制定的“执行工作细则”或“执行工作暂行规定”、“执行人员守则”等等,规范了本辖区的执行工作及执行人员的职责、纪律等,使执行工作逐步摆脱随意性的困扰。尽管这些制度在内容上还不够完备,但这毕竟是多年来各地法院执行工作经验的结晶,对于实现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最高法院制定统一的执行规则提供了比较充分的条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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