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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批准证书有关内容的通知


(加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
***产品说明书

  本品是以***、***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具有***的保健功能(注:营养素补充剂无需标“动物和/或人体试食功能试验证明”字样,只需注明“具有补充***的保健功能”即可)。
  【主要原料】
  【功效成份/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100ml)含:
  注:营养素补充剂可标每片(粒等)含:
  【保健功能】
  【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  次,每次  粒(片、支等)
  【产品规格】   /粒(片、支等)
  【保质期】  个月
  【贮藏方法】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附件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批件
  批件号:

产品名称

中文名

 

英文名

 

申请人

中文名

 

英文名

 

申请人地址

 

生产企业

中文名

 

英文名

 

生产国(地区)

 

地址

 

审批结论

经审核,同意由…变更为…。

原批件号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附  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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