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宪法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廉政法制教育书画摄影作品大奖赛,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活动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提高对主题宣传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当中。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及时研究制定深化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地区活动整体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把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五五”普法先进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活动宣传。要结合今年开展的“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及时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认真加以总结、宣传和推广,积极引导和推动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要大力表彰活动中的先进典型,扩大主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