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普法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决定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现就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也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将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制宣传教育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是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重要体现。要切实增强做好主题宣传活动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着力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的主题和总体要求
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开展此次主题宣传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