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措施,也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中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的通知》(中治工发[2009]13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落实办案责任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和查办案件情况旬报制,坚决查处水利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要重点查办在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重大决策过程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顶风作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安排、招标投标等以权谋私行为,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截留挪用建设资金等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震慑作用。要拓宽案源渠道,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从突出问题排查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收到的案件线索,要有专人负责,及时梳理,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如实报部。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附件:
拟排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投资规模
| 建设现状(在建、竣工、立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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