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325 咨询服务:包括与法律、会计(含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技术等相关的服务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金融和保险的咨询服务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不包括在本项下,而计入“服务贸易”项下的“123,323金融和保险服务”。
126,326 其他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非居民在境内、居民在境外铁路、港口和机场设施的修理以及未备机组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租金,网络使用费、广告费、未经海关报关的样品费等外汇收入结汇或外汇支出售汇计入本项目;驻华机构在境内开立的“经常项目经费账户”结汇以及境内外币卡“误抛”交易产生的购汇计入本项目。货物贸易从属费用中的佣金、回扣及经营性租赁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计入本项目。承包工程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如不能按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区分的计入本项目。
特例:外资金融机构因经营外汇业务而发生的日常费用结汇计入本项目。
12x,32x 银行卡:与银行卡相关的结售汇交易应细分到上述各服务项目中,同时计入本项下。因境内外币卡“误抛”交易产生的购汇应计入“326其他服务”;其他银行卡交易若无法区分交易属性,可计入“122,322旅游”。
12x指境内金融机构从事收单业务时从国际卡组织收取外汇的结汇、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在境内使用后需要由发卡金融机构进行的结汇、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提取外币现钞后的结汇。
32x指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在境外使用或在境内因“误抛”使用后持卡人购汇还款、境外卡持卡人从境内金融机构提取的人民币未使用完余额兑回外币。
(四)130,330 收益和经常转移:包括职工报酬、投资收益以及经常转移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
131+132+133=130
331+332+333=330
131,331 职工报酬和赡家款:包括职工报酬和赡家款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职工报酬指在境外工作的我国居民个人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在我国境内工作的非居民个人的外汇支出售汇。赡家款指我国居民个人接受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向境外亲属提供的用以赡养亲属的外汇支出售汇。
132,332 投资收益:指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投资项下的利润、利息和股息等收益项下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金融机构利润、利息的外汇收入结汇和外汇支出售汇计入本项目。
居民所有的境外建筑物的租金收入结汇及承租非居民所有的境内建筑物的租金支出购汇计入本项目,居民所有的境内建筑物的外汇租金收入结汇及承租非居民所有的境外建筑物的租金支出购汇计入“122,322旅游”。客户外汇存贷款利息收入结汇和支出售汇计入本项目;客户支付金融机构其他服务费用应计入“323金融和保险服务”。因进出口押汇、福费廷等与进出口贸易融资相关的利息购汇计入本项目。油款分成若属于投资收齐后的继续分成计入本项目,若属于先期收回的投资计入“222直接投资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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