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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报送2009年度社会力量参与海(水)上搜救专项奖励资金申请有关材料的通知

  五、各单位在填报《明细表》时应提供申请奖励资金社会力量的单位全称、帐号、开户银行全称;对无注册公司的私营、个体、联户船舶,可提供组织搜救行动的省级搜救中心全称、帐号、开户银行全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代发”及社会力量所有人或经营人(具体填法详见附表二样本)。
  六、各单位填报的申请材料,经省级搜救中心办公室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于4月30日前上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将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于3月20日前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联系人:邓顺华、王攀
  电话:010-65292258 65292280
  传真:010-65292245
  邮箱:wangpan@mot.gov.cn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二○一○年二月二日

  附件1:
  海(水)上搜救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搜救中心        填报时间:

搜救力量基本情况

搜救力量名称

国籍

船舶/飞机

所有人/经营人及其性质

 

中国

 

个人所有

船舶

船长

船宽

总吨

功率

船员人数

     

飞机

机型

飞机型号

发动机功率

机组人数

其它

     

奖励资金支付账户资料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搜救行动的基本情况

遇险地点

遇险区域

险情性质

遇险人数

风力风向

 

 

 

 

 

距岸距离

险情等级

现场海况

气温/水温

能见度

搜救时间

 

 

 

 

 

 

获救人数

挽回损失

避免损害

搜救人员伤亡

搜救设备设施损毁 其他

 

 

 

 

 

简要搜救经过(可另加附页)

 

申请奖励的额度及主要理由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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