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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备注:①本表不含远洋渔业,渔船所在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报送农业部。捕捞渔船分别按海洋和内陆以及具体渔船作业类型填写。
  ②养殖渔船不需填写作业类型;平均每公顷养殖水面可补助养殖机动渔船主机功率之和不超过1.4千瓦,小于1.4千瓦/公顷的,按实际功率数核准。"
  附件2
  ××省(区、市)20××年中央财政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助审核船名册

  制表单位:  (盖章)
序号船 名渔船编码船籍港作业类型主机总功率(千瓦)渔船检验证书编号渔船登记(国籍)证书编号渔业捕捞
  许可证号
渔船所有人信息补助年度内是否正常生产(是/否)补助年度内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测算补助用油量(吨)
姓名/公司名称居民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登记证号联系电话有/无扣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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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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