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聘任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的决定
(国土资发[2009]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作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各项工作的落实,经中共中央统战部推荐并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同意,国土资源部决定:
聘任吴泰然、崔成、温香彩、鲁安怀、曹义孙、陈学军、何子阳、刘勇、谷树忠、陈效逑、黄海峰、王民、吴庆宝、王旭、卢琦、常纪文、陈利顶、肖燕军、梁季阳、潘伟尔、杨尊伟、蔡克勤、刘国华、汤大友、谢正观、张宁、黄文夫、欧阳晓明、张元方、顾行发等30位同志为第三届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聘期五年(2009年-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