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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成立农产品市场流通专家顾问组的通知


  附件2:
  农业部农产品市场流通专家顾问组章程(试行)

  第一条 农业部农产品市场流通专家顾问组(以下简称专家顾问组)是农业部在农产品市场流通领域的高层决策咨询组织,是农业部实现农产品市场流通领域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应对农产品市场异常波动能力的重要载体之一。
  第二条 专家顾问组的宗旨,是受农业部委托,重点围绕搞活鲜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市场供应的目标,参与发展战略研究并为制定实施规划提供咨询,分析预测市场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
  第三条 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义务:
  (一)构建运销平台。广泛联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经销商,推动形成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紧密对接、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密切配合的营销协作机制,构建全国性农产品营销促销平台。
  (二)提供决策咨询。针对鲜活农产品运销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根据需要,参与农产品市场流通发展战略研究,并为制定实施规划提供咨询。
  (三)做好分析预警。根据不同鲜活农产品产销特点,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形成不同产品市场预测报告。遇到市场异常波动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四)组织应急营销。发挥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势,组织动员经销商参加应急营销活动,支持经销商扩大对事发地相关产品的收购、经销规模,及时缓解农产品滞销压力及局部地区市场供应紧张状况。
  (五)承办农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专家顾问组设秘书处,负责专家顾问组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与专家顾问组成员的日常联络工作。专家顾问组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由该司和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专家顾问组成员由具备较扎实专业知识与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农产品市场流通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企业及行业协会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专家顾问组成员由农业部颁发“农业部农产品市场流通专家顾问”聘书。
  第七条 专家顾问组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根据需要可连聘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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