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下发《中国登山协会全国山地户外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有关大专院校及相关从业机构:
为了贯彻“服务、引导、规范”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我国山地户外运动健康持续发展,现将《中国登山协会全国山地户外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0年度全国山地户外运动员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本次注册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手续每年办理一次,时间为2010年3月1日开始,2010年3月31日结束,在中国登山协会注册有效期为一年,每人每注册期20元注册费。
二、注册运动员代表单位需填写《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式三份,字体清晰,内容不能遗漏,不能涂改。贴个人近期二寸彩色平光照片。留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邮编。
三、首次注册的运动员需要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注册运动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18位新号码)。
四、户外运动注册运动员年龄应年满18周岁,1991年3月31日以前(含3月31日)出生。出生年月应与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致,注册单位和运动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按照《中国登山协会全国户外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处罚规定执行。
五、未进行注册的运动员原则上不得参加中国登山协会主办的A级赛事,不得参与年度成绩排名。
《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请到中国登山协会发布栏内下载。
开户名称:中国登山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崇文体育馆路支行
帐 号:0200008109089092701
联系人:史芸
联系电话:010-87182974
传 真:010-67116120
地 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