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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指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12 应急救援
  指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13 恢复
  指在环境污染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企业部门职能分工抽调预案编制人员。预案编制人员应来自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包括应急指挥、环境风险评估、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组织管理、监测、消防、工程抢险、医疗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和企业内部、外部专家。预案编制工作组应进行职责分工,制定预案编制任务和工作计划。
  4.2 基本情况调查
  应对企业基本概况、环境污染事件危险源、企业周边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4.2.1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
  4.2.1.1 企业名称、详细地址。
  4.2.1.2 企业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
  4.2.1.3 企业的地理位置(经纬度)。
  4.2.1.4 其他情况说明。
  4.2.2 企业环境污染危险源基本情况调查

  4.2.2.1 企业的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的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物料最大贮存量和加工量,列出涉及的危险物质名称及数量等。
  4.2.2.2 调查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装置,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收集企业平面布置图,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企业消防设施配置图。
  4.2.2.3调查企业排放污染物的名称及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量及处理后废物产生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设备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4.2.2.4调查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危险废物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
  4.2.2.5 调查企业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等。
  4.2.3 企业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4.2.3.1企业所在地的气候(气象)特征,如风向、风速、降雨量、暴雨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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