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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总局直属机关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总局直属机关创建
“五型机关”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委(总支、支部):

  2009年,总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按照总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党〔2010〕1号),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目标,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创先争优,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信念、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和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表彰范围。

  先进集体: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内设处(室);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内设处(室)及所属单位。

  先进个人: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其中机关司局主要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二)名额分配。

  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先进集体55个、先进个人15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表彰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重学习、讲政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抓好本处(室)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积极推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学习效果明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运用理论成果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学习氛围浓厚,干部职工思想素质高,精神面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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