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紧密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明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目标任务
4.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要从教育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地方党政教育部门领导干部、高校领导干部、普通中小学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以及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骨干的培训提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将分级分类的全员培训落到实处,显著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干部的能力素质。
5.党政教育部门干部培训,要切实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拓创新、驾驭全局、科学决策、维护稳定、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按照中央要求,要努力做到党政教育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达到550学时(3个月),党政教育部门其他干部参加培训的学时每年不少于100学时。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切实加强部机关干部培训工作。
教育部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每年举办教育厅长(教委主任)高级研究班,两期市(地)教育局长研修班,两期县(市)教育局长培训班。配合中央组织部,每年分别举办面向全国市(地)和县(市)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
6.高校领导干部培训,要按照培养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不断提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高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至少应到中央党校等中央干部培训机构、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或相关省级培训机构脱产进修一次,累计时间不少于3个月。高校校级后备干部在提拔担任校级领导职务前,应选派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或相关省级培训机构参加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
教育部配合中央组织部每年举办一期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班,两期中央管理的高等学校党政副职专题培训班。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及中青年后备干部参加中央干部培训机构的各项调训任务。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每年继续办好两期“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两期“高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适时举办若干期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举办“教育部直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专题研修班”,使直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后备干部轮训一遍。适时举办新设置的高校、民办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加大对高校中层干部开展分类培训的力度。会同国家外专局,组织实施好“2009-2011年高校领导赴海外培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