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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世界反兴奋剂机构《2010年禁用清单》的通知


  2.静脉输液的定义修改为:静脉输液禁用,但在医疗机构进行的合理治疗或临床检查过程中的正当使用除外。

  M3.基因兴奋剂

  为更准确描述基因兴奋剂,将其定义调整成为两个要点。

第二部分:赛内禁用的物质和方法



  S6. 刺激剂

  1.非特定刺激剂中增加了三种物质,即确定能代谢出非特定刺激剂〔苯丙胺(amphetamine) 或去乙芬氟拉明(norfenfluramine)〕的苯氟雷司(benfluorex)和普尼拉明(prenylamine),以及非药物性物质甲基己胺(methylhexaneamine)。

  2.刺激剂伪麻黄碱(pseudoephedrine)在2003年以前一直以25ug/ml为限被禁止在运动中使用。2004年起伪麻黄碱进入监控程序。过去五年监控程序结果显示:尿样中发现的伪麻黄碱浓度有持续上升的趋势。而且,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在某些运动项目和某些领域内有伪麻黄碱滥用迹象,成批样品中发现伪麻黄碱以高出常见浓度数倍的高浓度出现。此外,现有文献对该药物在特定剂量下能增强运动能力提供了科学的支持。因此,鉴于含伪麻黄碱药物的广泛存在,且较容易获得,WADA将伪麻黄碱再次纳入禁用清单,并根据控制排泄实验及文献结果,将阈值定为150ug/ml,即当它在尿样中的浓度低于150ug/ml时仍保留在监控程序内。

  S8. 大麻(酚)类

  规定合成大麻(酚)类属于该类禁用物质。

第三部分:特殊项目禁用物质



  P1.酒精和P2.b-阻断剂

  由于IPC(国际残奥会)有关滚木球和射箭运动的兴奋剂检查改由世界保龄球联合会和国际射箭联合会负责,相应地删除了涉及的IPC部分。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运动队及相关单位,组织运动员、教练员、队医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2010年禁用清单》,并严格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ΟΟ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2010年禁用清单
国际标准

  禁用清单的正式文本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保存,并以英文和法文发布。
  如果英文本与法文本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应以英文本为准。

  本清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0年禁用清单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201011起生效

  除禁用物质S1、S2.1-S2.5、S4.4、S6.a以及禁用方法M1、M2、M3以外,
  所有禁用物质均视为“特定物质”

所有场合禁用的物质和方法
(赛内和赛外)

禁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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