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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1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17. 深化信息化建设和风险管理。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积极推进安全监察、检验数据规范化、标准化。推进“金质工程”(一期)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和业务系统在其余11个试点省的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加强对各检验机构与“金质工程”(一期)的互联互通情况的考核。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总局和省级质监局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推进风险管理工作,开展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提高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五、加强有关基础工作,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18.强化法制基础。深化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厘清规章、规范、标准之间的界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科学、协调、有效的体系。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论证、起草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监察重大体制、机制、制度问题的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立法建议。配合总局法规司完成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安全监察规章的制订。合理整合现有规范,完善安全监察规程,加快修订检验规则等规范。各省级质监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标准,填补规范空白。
  19.强化工作体系建设。在继承五个工作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总局和省级质监局继续组织开展法规标准、动态监管、安全责任、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科技支撑等“六个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20.强化队伍建设。各级质监部门坚持反腐倡廉,树立一批廉正典型,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扩大安全监察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开展省级安全监察工作绩效自我评估试点,促进规范管理和增强效能,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人员持证率和事故结案率。探索完善质检系统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大质检文化建设,加强层级监管,切实落实监管职责。加大特种设备法规规范宣贯培训力度,总局启动作业人员系列培训教材和题库的编纂工作,组织开展1期地市主管局长安全监察工作培训班、1-2期A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考核。完善检验检测人员考核,推进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制度。
  21.强化宣传工作。推广“质量和安全年”、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的成功经验,以法制宣传和安全知识普及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深化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参加“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做好“六一”儿童节“为了孩子的安全快乐、为了明天”特种设备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22.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继续与美国商务部、欧盟承压设备工作组、罗马尼亚安全监察局等开展交流合作,加强与古巴、委内瑞拉、阿根廷等中南美洲国家的交流,为我国海外石化工程建设、特种设备产品出口和海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中日工业锅炉节能技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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