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59号)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分公司变更地址的请示》(海康〔2009〕215号)收悉。经研究,批准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由“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中一办公楼10层8-11A室”,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3号楼安联大厦6层602-608室”。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