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债债权确认时间,按国债发行款划入财政部指定的资金账户的时间确定。国债发行缴款与债权确立方式以当期发行文件规定为准。
六、分 销
记账式国债分销,是指在规定的分销期内,国债承销团成员将中标的全部或部分国债债权额度销售给非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行为。
(一)分销方式。记账式国债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具体分销方式以当期发行文件规定为准。
(二)分销对象。记账式国债分销对象为在国债登记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证券登记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国债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非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分销获得的国债债权额度,在分销期内不得转让。
(三)分销价格。国债承销团成员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七、其 他
(一)记账式国债发行招投标工作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进行,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上述系统远程终端投标。远程终端出现技术问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填写“应急投标书”和“应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的形式委托国债登记公司代为投标。
(二)除另有规定外,财政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发行记账式国债按本规则执行。
(三)本规则未尽事宜,以各期记账式国债发行文件为准。
(四)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10年12月31日。
附1: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
附2: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附1:
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
业务凭单号:A01
财政部:
由于我单位国债招投标远程终端系统出现故障,现以书面形式发送
年记账式(附息/贴现)(
期)国债发行(首场/追加)应急投标书。我单位承诺:本应急投标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具有与系统投标同等效力,我单位自愿承担应急投标所产生风险。
投标方名称:
托管账号: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要素1】
债券代码:
【要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