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行2001-2006年度中医药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验收总结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科函〔2010〕7号)
各有关省市区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有关要求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中医药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我司将对2001-2006年度立项的中医药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进行阶段性验收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安排
本次验收总结工作由我司委托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局直属单位负责组织。
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单位按照《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可从我局网站下载http://www.satcm.gov.cn),按时参加各地区(单位)统一安排的验收。
验收有关要求请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验收工作总结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局直属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后,请认真对本地区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明确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进展,形成《2001-2006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验收总结报告》(见附件2),并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总结资料和各项目结题资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司。
请你们单位高度重视、严格验收、认真总结,专人负责,确保顺利完成本地区(单位)中医药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的阶段性总结工作。
联系人:中医科技处 陈榕虎 陈丽娜(010-65955357)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中医药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2001-2006年度项目清单(分省表)(略)
2、《2001-2006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格式)》
附件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01-2006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
验收总结报告
(格式)
编制单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