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产销衔接。当前,销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当地粮食企业到产区采购的组织工作,定期统计采购数量和运输需求;产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粮食运输的组织协调,及时与铁路、交通部门进行沟通,做好粮源组织和调度工作,均衡安排运输,尽可能实现同方向整列发运,提高运输效率。要积极引导企业实行铁水联运,减轻铁路运输压力。对于粮食运输确有困难的,各地要及时上报,以便协调铁路、交通等部门统筹安排运力。近期,国家将加大向南方销区的粮食调运力度,各地要紧密配合,确保调运工作顺利进行。
五、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粮油应急动用方案,满足应急工作需要。要认真落实充实地方储备粮油(含成品储备粮油)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增加必要的地方成品粮油储备。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优化地方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京津沪等36个大中城市及价格易波动地区,要做好投放地方储备成品粮油预案,保证成品粮油应急储备数量,特别是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小包装成品粮油,确保随时投放市场,发挥应急保障作用。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开展对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的定期检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六、加强市场监测。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密切关注粮油购销存及价格变化,分析国际市场行情,科学预测粮油供求形势及其变化趋势,定期发布粮油供求及价格信息,指导粮食企业努力做好粮油购销工作,正确引导粮油生产和流通。要注意粮油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为促进粮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强化市场监管。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粮油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国家实施的各项粮油收购政策和市场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