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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同意恢复使用(150~2500)MPa压力基准的批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同意恢复使用(150~2500)MPa压力基准的批复
(国质检量函〔2009〕743号)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你院《关于恢复使用(150~2500)MPa压力基准装置的请示》(沪计测[2009]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该基准恢复使用,从即日起对全国进行量值传递。
  该基准技术指标为:在(150~1500)MPa范围内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rel=0.02%(k=3),(1500~2500)MPa范围内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rel=0.1%(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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