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同意恢复使用(150~2500)MPa压力基准的批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同意恢复使用(150~2500)MPa压力基准的批复
(国质检量函〔2009〕743号)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你院《关于恢复使用(150~2500)MPa压力基准装置的请示》(沪计测[2009]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该基准恢复使用,从即日起对全国进行量值传递。
该基准技术指标为:在(150~1500)MPa范围内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
rel
=0.02%(k=3),(1500~2500)MPa范围内相对扩展不确定度U
rel
=0.1%(k=3)。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