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第73号)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
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现批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