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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调整问题的批复(2010)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调整问题的批复
(测办[2010]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对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进行调整的请示》(宁国土资发[2009]419号)收悉。根据《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的授权,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准予你厅将乙级考核标准中的注册资金调整为不低于150万元,将丙、丁级考核标准中的注册资金在上下一个资质等级幅度内作适当调整。
二、
同意你厅对乙、丙、丁级申请单位的主体资格审查形式、仪器设备、测绘业绩复审换证考核要求等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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