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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31号――关于批准对新垦莲藕、虾子辣椒、流曲琼锅糖、沱湖螃蟹、茶卡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 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蛋白质(g/100g)

≥11

脂肪 (g/100g)

≥18

含水率%

≤3

还原糖%

≥18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4:
  沱湖螃蟹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长江水系中华绒螯蟹(Eriocheir sinensis)。
  (二)蟹苗培育。
  亲本主要从沱湖亲本基地选择;大眼幼体由符合中华绒螯蟹育苗条件的长江入海口蟹苗繁育场生产;一龄蟹种由沱湖水域的蟹种培育基地培育而成,规格为120只/kg至200只/kg。
  (三)水质要求。
  水质清新无污染,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要求,其中pH值7.2至8.5,水溶氧量5mg/L以上,水温10℃至33℃,水深1.2m至2.5m,透明度大于40cm。
  (四)养殖技术。
  1. 养殖周期:从苗种投放到商品蟹上市,在网围内连续饲养时间不低于6个月。
  2. 蟹种放养:每年1月或12月底放苗,规格为120至200只/kg的扣蟹,放养密度≤1.5 kg /667㎡;规格为80至120只/kg的扣蟹,放养密度≤2.5 kg /667㎡。
  3. 饲养管理:在螃蟹生长期间,当天然饵料缺乏时,可适当投喂南瓜、玉米、小麦、甘薯、马铃薯、水草等植物性饵料,及小杂鱼、螺蛳、河蚌等动物性饵料,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投入品和防病措施。
  4. 捕捞:起捕时间为9月至春节前后,上市的商品蟹规格雄蟹≥150克/只、雌蟹≥125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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