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9年第126号)
关于批准对石门核桃、乾安黄小米、北大仓酒、
靖安椪柑、竹溪贡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石门核桃、乾安黄小米、北大仓酒、靖安椪柑、竹溪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石门核桃、北大仓酒、乾安黄小米、靖安椪柑、竹溪贡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石门核桃
(一)保护范围。
石门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北省卢龙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石门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卢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石门核桃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乾安黄小米
(一)保护范围。
乾安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吉林省乾安县乾安镇、大布苏镇、水字镇、安字镇、让字镇、所字镇、道字乡、严字乡、赞字乡、余字乡等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乾安黄小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乾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乾安黄小米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北大仓酒
(一)保护范围。
北大仓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龙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北大仓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北大仓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