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全部或部分采用无生命动物组织制成的或取材于动物组织的医疗器械产品(体外诊断用医疗器械除外)的注册申报。本指导原则同样适用于采用动物组织衍生物或由动物体自然获取物质(例如:牛奶、羊毛等)制成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
三、基本要求
(一)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1.境内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在满足一般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增加下述内容:
(1)技术报告
对于动物源性医疗器械,这一部分的资料需要增加涉及控制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感染以及免疫原性风险方面有关的技术内容。
鉴于不同种类和不同数量的病毒和传染性病原体感染人体的概率不尽相同,而不同动物种类易感染病毒和传染性病原体的种类和程度也千差万别,因此动物种类的确定对于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风险起着重要作用。此外,动物的地理来源、年龄、取材部位的不同也直接影响着动物源性材料所具有风险的高低。
对于感染病毒和传染性病原体的风险控制需至少从源头控制和病毒灭活两方面着手,仅依靠源头控制或仅依靠病毒灭活都无法确保风险降至最低。为确保风险的可控性,企业需建立起一套追溯体系,以便在发现不良事件时能够及时查出原因并采取措施以防止类似不良事件的再次发生。此外,定点饲养、定点采购、定点屠杀,以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动物防疫、检疫,都是降低病毒和传染性病原体传播风险的必要手段。
对于动物源性材料带来的免疫原性风险的降低,一般采用在生产工艺中降低其免疫原性的方法,包括脱细胞、去除杂蛋白,以及使蛋白质变性等物理的和/或化学的处理步骤,生产企业需对其降低材料免疫原性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然而,这些处理步骤以及灭活和去除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的处理步骤有可能是以牺牲材料本身的使用性能为代价的,生产企业需充分评估其对产品的不利影响,以保证产品最终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
因此,产品技术报告至少应增加以下内容:
① 动物的种类、地理来源、年龄、取材部位及取材部位的组织性质的具体描述;
② 对于常规定点饲养的动物种类,提供与动物定点饲养单位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及饲养单位的资质证明;如果涉及中间商,应提供所有中间商的有关供货协议及资质证明;
③ 对于常规定点屠宰的动物种类,提供制造商与屠宰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屠宰单位的资格证明;
④ 对所执行的检疫标准的描述,以及所取材动物的检疫/防疫证明性资料,一般包括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对动物进行防疫接种的兽医卫生合格证等;
⑤ 制造商对保存每一批动物可追溯性文件(该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该产品所用动物的地理来源、取材部位、动物的可追溯性标识、动物饲养、检疫、屠宰及加工方面的情况)的承诺;
注:这里提到的批是指在同一环境中饲养、检疫、屠宰或加工的一组动物。
⑥ 对生产过程中灭活和去除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工艺过程的描述及有效性验证数据或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可参见本章第(二)节);
⑦ 对清除(或降低)动物源性材料免疫原性工艺过程的描述、质量控制指标与验证性实验数据或相关资料。
(2)风险分析报告
对于动物源性医疗器械,这一部分的资料需要增加对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感染以及免疫原性风险的分析、控制以及残余风险的分析。
鉴于使用动物源性材料所带来的潜在风险,申请者/制造商需具体说明在所申报的医疗器械中使用动物源性材料同使用非动物源性材料相比具有哪些优势,以便充分评价使用动物源性材料的风险/受益比。
对于不同的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其免疫原性风险也会因取材动物的种类、取材部位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需在充分分析免疫原性风险的基础上再对其进行有效地控制。
对感染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的风险分析需包括动物的饲养、运输、屠宰,动物源性材料的取材、加工处理,以及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在人体的使用等各个环节。
因此,产品风险分析报告应至少增加以下内容:
① 使用动物源性材料的原因,对于所用动物源性材料可否用其他材料替代,以及动物源性材料与其他材料的比较分析;
② 对动物在饲养过程中可能感染病毒和/或传染性病原体的风险分析(包括饲养方式、饲养条件、饲料种类、防疫情况、运输等方面)和相应的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