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关于召开全国法制宣传处长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各副省级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
为认真总结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经报部领导同意,决定于1月下旬召开全国法制宣传处长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2010年工作思路,研究部署“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工作、“五五”普法神州行全国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和“六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二、会议时间
1月20日报到,21日-22日开会。
三、会议地点
中国职工之家(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宾馆总机68576699)。
四、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各副省级城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请各省负责通知,统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