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控制风险、从严查处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二批)》(发布日期:2000年4月10日 实施日期:2000年4月10日)废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严格控制风险、从严查处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
 (1995年5月18日 证监发字[1995]63号)


各试点期货交易所:
  《关于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证监发字[1995]62号)发出后,大量投机资金可能转入其他品种进行炒作。各试点期货交易所务必严格控制风险,防止并从严查处违规行为,避免恶性事态发生,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在市场风险增大时,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保证金比率;
  2、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3、降低最大持仓限额;
  4、限制会员单位开新仓,等等。
  二、加强对持仓大户的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大户申报制度、每日结算制度、保证金制度和强制平仓制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