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条例》、《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关键,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为手段,不断深化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不断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农业部门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成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手段,成为展示农业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渠道。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农业系统行政审批制度不断完善,行政透明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增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力,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顺畅,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加充分保障,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完善制度体系是深化政务公开的根本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快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把静态的信息公开与动态的过程公开相结合。要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据、决策、执行、结果的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决策咨询、公示听证、信息公开、信息澄清、监督检查、评议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程序化、透明化的运行机制,减少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避免暗箱操作,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行使。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社会各方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落实专家论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对同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进行充分公示、听证等,积极拓展民主渠道,扩大群众的有序参与。要及时将成熟可行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规定,切实把政务公开的要求融入行政职责履行的全过程,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条例》对新时期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
《条例》各项规定,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部门工作、监督政府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要多渠道、多层次公开政府信息,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主动公开信息,积极推进无文号信息的公开,充分运用“公示板”、“明白纸”等简便实用的公开途径向农民群众公开信息。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探索建立信息公开检查公示机制和仲裁机制、社会热点跟踪机制,有效防止应公开而未公开现象的发生。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内部沟通协调,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高效、规范的信息发布平台,推进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工作。要正确处理信息发布主体之间的协调关系,切实做到统筹兼顾,保证信息发布的协调一致,特别是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动植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数据等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