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办〔2009〕84号)
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机、畜牧、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8〕115号),全面落实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农业部办公厅研究制定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
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8〕115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落实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政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惩治和预防腐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特别是
《条例》和《意见》颁布实施以来,农业系统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任务,着力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树立了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农村改革发展进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处在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好的形势来之不易,要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的难度明显加大。特别是近年来重大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重大动植物疫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面临着十分复杂的形势和挑战,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新形势下,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密切各级农业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才能进一步提高各级农业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切实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作用;才能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增强各级农业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